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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笔试!广东、山东市直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附职位表

大学生都在看☞ 就业帮帮团 2022-06-16


采用综合评价、面试形式!2020年山东枣庄市市直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13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7日9:00至12月28日16:00;

考核形式为面谈考核!2020年广东江门市鹤山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41名公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24:00;

2020年浙江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公告。报名时间:11月30日8:30至12月4日12:00

2020年甘肃酒泉市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2日至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37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


2020年枣庄市市直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一、选调数量和职位

市直机关公务员13名(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枣庄市以外党政机关(含中央、省驻枣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9:00至12月28日16: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陆报名平台(于2020年12月7日9:00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和枣庄人事考试网(http://zzhrss.zaozhuang.gov.cn/rsks)“网上报名”栏目开放报名端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同时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枣庄市面向全国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不得进行改动。《登记表》经签字后,以电子图片形式(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同时,将下列材料邮寄至报考单位指定地址:

(1)《2020年枣庄市面向全国选调市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以及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字。原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选调单位给予取消本次报名资格的处理。

(二)综合评价

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评价。按照一定差额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考察。各选调机关组成考察组, 查阅个人档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了解,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组织鉴定材料。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技术咨询电话:0632-3362789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0年12月2日


鹤山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鹤山市公务员队伍结构,吸纳党政机关优秀人才,鹤山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鹤山市本次选调共35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41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一级科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鹤山市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道德品行端正,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此次报名首日;

(五)年龄条件:32周岁以下(截至此次报名首日,即1987年11月17日后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处分期间、立案期间;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选调报名邮箱”(zghsswzzb@heshan.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选调单位+姓名+手机号”。

2.报名资料:

(1)填写《鹤山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单位+姓名+手机号”,word文档和pdf格式(个人签名)各一份;

(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根据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必须一致,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4日24:00,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无效,根据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核准。

4、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其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1:6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当报考人数低于1:6时,由选调单位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谈考核,部分职位加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需要加考专业测试的职位总成绩由面谈考核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组成(面谈考核满分和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等。

(五)考察

由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选调单位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入人选,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

(七)递补

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会向考生收取费用,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选调信息和公告在《江门日报?鹤山新闻》、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通知公告专栏以及“鹤山发布”“鹤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四)咨询电话:0750-8976172;

(五)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对本次选调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6日


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此次共推出4个职位,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本选调公告公布之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11月27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衢州组工”微信公众号查询或通过衢州市公文交换系统下载《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公告原文并下载

《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网络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全部采用钉钉软件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8:30—12月4日12:00,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20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盖章。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发送至相关报考单位联系人。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多头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同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选调单位将以电话或钉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发放准考证

选调单位负责制作并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职位需要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选调单位告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选调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职位需要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1.5。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经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原单位和选调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拟选调人员的转任由选调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7日


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充实机关单位工作力量,促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全方面发展,根据《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实施办法》,现就玉门市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和数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其中:市委办3人、政府办4人、市委组织部2人、市委考评事务中心3人、市政府政务事务中心2人、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遴选(选调)资格条件

公开遴选(选调)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乡镇或部门工作2年以上(截止2020年11月30日,含试用期);

3.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报考事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在编在岗;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6.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不含科级干部)和事业一般干部;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特别优秀的干部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与遴选有关的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公开遴选(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岗位均可报考,事业干部只能报考事业岗位。对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为下属二级单位的,应先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党组公章。

2.报名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0年12月2日至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503室现场报名(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

(3)近三年考核等次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定,出具考核等次情况说明;参加遴选(选调)人员的干部身份由市委编办核定,并在报名表“编办审核意见”一栏注明身份并加盖公章。

(4)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遴选(选调)的资格和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函告所在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环节由市委办、政府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笔试试题统一命制,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减少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

1.依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至1:2。

2.面试由选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组织考察

进入面试环节的干部,由选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评价得分占总成绩的30%。

(六)研究决定

各选人单位根据遴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30%),提出拟遴选(选调)对象,按规定时限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遴选(选调)对象。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对研究确定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提请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参加公开遴选(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选调)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3.市纪委监委对遴选(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市纪委监委举报反映。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李新文,3338266,15293260088

市 委 编 办:权温娟,3338728,15293270622

市 人 社 局:朱  俊,3351860,13893761826

监 督 电 话:3338752

2020年12月2日


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为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公务员共37名。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各地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务员遴选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挠和拒绝考生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1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 《遴选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赤峰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遴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传真至各遴选 机关。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面向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报名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20年12月3日9:00—12月7日12:00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2月10-11日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A4纸)。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名额,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12月8日9:00至12: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四、笔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及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均为汉文制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笔试时必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三)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 8:30— 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答卷。

(四)2020年12月下旬,参加遴选人员可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各遴选机关于2020年12月29日集中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前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遴选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三)《公务员登记表》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以及 《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上旬进行。考生可提前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二)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市直遴选机关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遴选机关。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 “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以及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要求,党组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公务员遴选的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岗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公开遴选人员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公开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在公示、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8821980(赤峰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8332636(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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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遴选大赢家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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