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部委直属!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附职位表
2021年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公告。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内;
2021年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月28日截止;
2021年科技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4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1月25日;
2021年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报名时间:1月15日至1月25日;
2021年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在职人员14名公告。报名时间:1月13日至2月10日;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公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寄送到指定地址。其中,应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左右在官方网站www.besti.edu.cn公布,其他单位的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 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 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面试阶段完成,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 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监督举报电话:010-63094219。
本公告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2020年12月3日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事业单位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面向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京外生源可落户);主管主办的中央文化出版单位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面向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京外生源可落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人员年龄为:大学本科要求24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标题请注明“姓名_毕业学校_专业_应聘职位”。
报名材料包括:招聘单位的《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3)和个人简历,需以文档格式提交。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要求,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公布,原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同期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事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以供资格复审,包括招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另,如有奖励证书、研究成果等也可一并提供,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现场复审后,原件退报考人员,复印件由我单位留存,以备招聘后续环节使用。无论聘用与否,上述复印件均不再退回报考人员。
4.面试、人才素质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试笔试作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人才素质测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5.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人才素质测评、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保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www.gjbmj.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所在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1.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甲56号
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cpzx2021zp01@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 010-55622682
2.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二路3号
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jinchengchuban@126.com
联系人:章老师 010-84250049
3.监督电话:010-63095447
本公告由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保密局
人事司
2020年12月3日
科技部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科学技术部(简称科技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科技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科技人才发展与国际科技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引进国外智力及科技监督评估等工作,在国家科技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2021年度科技部共有13家事业单位计划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84名,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报名网址:http://2021.yingjiesheng.com/most。
应聘人员需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简历后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用人单位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用人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预计于2021年2月在科技部官方网站(www.most.gov.cn)发布,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笔试计划于2021年3月举行,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
(三)面试
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合格分数线由各用人单位研究确定。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科技部官方网站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科技部官网进行为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通知公告”栏发布,敬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招聘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应聘人员,请确保在网络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关于招聘工作,如有疑问,请与用人单位联系咨询。
欢迎有志投身于国家科技管理事业的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积极踊跃报考!
科技部人事司
2020年12月31日
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中央民族乐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央民族乐团成立于1960年,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继承和发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为己任,培养民族音乐传承人,更好地创作与时代接轨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
也可通过登录中央民族乐团网站(www.ccno.net)查询中央民族乐团单位情况。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九)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rsb301@163.com,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填写,并在邮件发送后进行电话确认。
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3.报名材料:《中央民族乐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其它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或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应聘演奏员、演员岗位的人员,请一并提供本人表演片段视频一份(自选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行政管理岗位初试进行笔试;专业技术岗位初试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进行初试。
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行政管理岗位笔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有资格进入复试;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有资格进入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行政管理岗位复试为面试;专业技术岗位复试包括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
(四)考察及体检
复试合格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
如遇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个人自动放弃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
(五)确定人选、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请及时查看中央民族乐团网站关注考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sb301@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 中央民族乐团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64984750
联系人:张老师
中央民族乐团
2021年1月15日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原名“中国极地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极地考察的科学研究和保障业务中心。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我中心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工作经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热爱极地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career@pric.or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附报名表格,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等其他必要材料。
3.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极地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分为部门面试和中心面试两轮。部门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和部门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中心面试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可视部门面试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根据岗位特点组织面试,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为个人答辩和评委提问。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证书等其他必要材料。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中心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中国极地研究中心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心网站公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中心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极地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上海市及极地中心相关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接收手续。
五、聘用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和提交个人信息时请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三)被录用人员应于2021年6月1日前至极地中心报到。
七、联系方式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021-58715837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451号
邮 箱:career@pric.org.cn
上海海关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海关总署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单位,2018年4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等八个院(系);设置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应用统计学、法学、英语等9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务硕士2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海关管理专业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设有海关与国家安全、海关风险管理、报关、海关税收、海关法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上海海关学院人才引进暂行规定(试行)》执行,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shcchr@shcc.edu.cn);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三)面试
1. 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 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四、待遇
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来源: 公务员睡前读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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