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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招300余人!中央和国家机关7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汇总【附职位表】

大学生都在看☞ 就业帮帮团 2022-06-16


2021年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公告。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内;

2021年共青团中央直属单位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公告。报名时间:2月9日起至2月28日止;

2021年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月28日截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

2021年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月25日16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公开招聘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寄送到指定地址。其中,应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左右在官方网站www.besti.edu.cn公布,其他单位的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 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 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面试阶段完成,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 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监督举报电话:010-63094219。

本公告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2020年12月3日


共青团中央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中央直属单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品行良好;

(五)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等7家直属单位计划招聘58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共青团中央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按照各直属单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方式详见《共青团中央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各直属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团校教师岗、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内设科研部门职员岗招聘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各直属单位网站和笔试现场进行公布。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部分直属单位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心理测试等。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报考同类岗位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各直属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五)体检。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别占40%、30%、3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如复检仍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考试合格者中顺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用人单位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采取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审核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直属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待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照各直属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学术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福利待遇

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是共青团中央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编制,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实行基金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团基金会人员待遇。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内设编辑部门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所属中国青年杂志社属于事业单位,具有事业编制,中国青年杂志社编辑记者岗和财务专员岗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各直属单位简介请参见各单位官方网站。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监督电话:010-85212361

本公告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2021年2月5日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道德品质好,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考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2.报名所需材料:《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后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renshi1@suremail.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台办网站进行公布。招考单位将通过中央台办网站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公布考号。

(三)考试与考察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相关知识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将通过中央台办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排序,按照2:1比例差额确定各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4.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台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待备案通过后,招考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010-83912203

010-83912246

监督电话:83912303

本公告由中央台办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人事局

2021年2月9日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所属事业单位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面向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京外生源可落户);主管主办的中央文化出版单位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面向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京外生源可落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人员年龄为:大学本科要求24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标题请注明“姓名_毕业学校_专业_应聘职位”。

报名材料包括:招聘单位的《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3)和个人简历,需以文档格式提交。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要求,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公布,原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同期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事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以供资格复审,包括招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另,如有奖励证书、研究成果等也可一并提供,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现场复审后,原件退报考人员,复印件由我单位留存,以备招聘后续环节使用。无论聘用与否,上述复印件均不再退回报考人员。

4.面试、人才素质测评、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面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试笔试作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体检费用、人才素质测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5.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人才素质测评、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保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www.gjbmj.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所在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1.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甲56号

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cpzx2021zp01@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 010-55622682

2.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二路3号

接收报名材料电子邮箱:jinchengchuban@126.com

联系人:章老师 010-84250049

3.监督电话:010-63095447

本公告由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保密局

人事司

2020年12月3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一)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院)教研部门2021年计划招聘3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中共党员。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落户有关政策。

(七)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2篇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21年2月28日前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上发表的2000字以上理论、学术文章)。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成绩、科研成果及岗位匹配度,按1:5比例择优确定初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考试。

初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未进入初试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包括科研成果评议、面试2个环节,科研成果评议成绩占比60%(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20%、博士论文评议40%),面试成绩占比40%。

1.科研成果评议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初试人选2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由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议。同一岗位初试人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由同一组专家评议打分,专家评议打分后,按著作系数计算科研成果评议成绩。著作系数为:独著1,第一作者、通讯作者0.9,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及以下0.7。

(2)博士论文评议。初试人选应于3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博士论文,供同行专家匿名评议打分。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与时间:(1)自我介绍(5分钟),考生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经历、应聘优势等;(2)试讲(20分钟),题目由考生根据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度自行确定;(3)答辩(20分钟),面试专家组成员提问,考生进行答辩。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组织部会同有关教研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pdf版)

2.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研部门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信息简表

3.科研成果清单

4.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含论文word版、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engfei@ccps.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职位+姓名+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二)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06568

电子邮箱:tengfei@ccps.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100091

校(院)网站:www.ccps.gov.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2805765

本公告由中央党校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21年2月2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二)


根据校(院)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校(院)图书和文化馆及5个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计划招聘9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二)》(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中共党员。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3年2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2日以后出生),毕业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落户有关政策。

(七)身体健康。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成绩、岗位匹配度,按1:10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考试。

笔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并由用人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试内容: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能力素质、招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未进入面试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组织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

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各部门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职位+姓名+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XX部门,100091

校(院)网站:www.ccps.gov.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2805765

本公告由中央党校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21年2月2日


中国侨联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国侨联对策应用研究、侨情侨史研究、国际移民研究、侨务理论研究、中国侨联研究课题管理、《中国侨联年鉴》和《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学术期刊编辑工作,负责涉侨学术交流合作及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工作,充分发挥侨联工作智库作用。

2.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收藏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促进侨务工作发展;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收藏与展览,相关文物收藏与展览;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宣传与学术交流活动。

3.《海内与海外》杂志社(中国侨联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内与海外》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侨联机关网站、办公自动化和保密系统、侨联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及侨联工作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等职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侨联事业,有志于从事侨联工作;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非应届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岗位区分京内、京外生源,详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应聘者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邮件主题: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应聘岗位+考生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16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有关材料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侨联官网公布(www.chinaql.org)。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方式结合北京疫情防控形势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侨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

(一)笔试

笔试由中国侨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二)面试

根据《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定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国侨联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产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到人选所在单位(学校)进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经历不清、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费用由中国侨联支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侨联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清楚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应及时与所报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 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考生。

(六)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学术能力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010-59957909,59957935

本公告由中国侨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侨联组织人事部

2021年2月7日


上海海关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海关总署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单位,2018年4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等八个院(系);设置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应用统计学、法学、英语等9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务硕士2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4个学科门类。海关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海关管理专业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设有海关与国家安全、海关风险管理、报关、海关税收、海关法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上海海关学院人才引进暂行规定(试行)》执行,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shcchr@shcc.edu.cn);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三)面试

1. 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 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有关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四、待遇

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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