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省属高校招聘汇总!共1300人!正式编制!点击查看!
1.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7/e1c9b96b-0b15-47ba-aec7-34c89d386fa8.shtml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sdgxbys.cn/art/jgsydwzp/8a7ea68e7a839d0f017ad1f5ce0200c3.html
3.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7/ecf9fc75-729b-4338-9f5d-fd5c80623944.shtml
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sdgxbys.cn/art/jgsydwzp/8a7ea68e7a839d0f017ac6a411960083.html
5.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公告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7/t20210721_2445825.html
6.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74.html
7.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73.html
8.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71.html
9.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70.html
10.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727/10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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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山东省旅游学校,1988年由国家旅游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1991年正式招生办学。2004年7月改建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教育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双重领导、以省文化和旅游厅为主的管理体制。现设有饭店管理系、旅游与休闲产业管理系、旅游外语系、营养与烹饪系、航空服务系、工商管理系、艺术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础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现有在校生约9000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2021]7号)规定,结合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初级岗位及行政管理七级以下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聘用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
7.国家规定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8.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sdts.net.cn)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9:00至2021年8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bm.cptae.com/tip/)。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填报应聘信息、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具体操作请进入报名网站后查看报名栏目提示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531-81920318,李老师0531-81920308,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5:30。
3.报名材料
应聘各岗位应将以下相关资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内容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毕业生提供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或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
(4)对技术等级有要求的岗位,将技术资格证书上传至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栏;
(5)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提交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权益单;
(8)其他需要提交的报考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1)初审时间
2021年7月26日11:00—2021年8月5日16:00
(2)初审方式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特殊说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
(1)由本人签名的《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6)对运动员等级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7)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
(8)由本人签名的应聘承诺书;
(9)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相关说明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山东旅游职业学院(www.sdts.net.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考试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它岗位人员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本次考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本岗位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分数占比60%,答辩分数占比40%,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2)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分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有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疫情影响不便实地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电话了解等方式进行。
体检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sdts.net.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7月23日
02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t.edu.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2021年8月4日18: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New_qtech/index.html#/index),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运动员资格证、裁判员证等材料。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2021年8月5日18:00。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确认、准考证打印
1.考试确认
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除打印内容外不准有其它字迹。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确认
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实验、会计、图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人选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等。
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实验、会计、图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韦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85071078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情况、考试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
2021年7月27日
03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大学,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校(院)在济南、泰安设有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域(济南市青岛路6699号),规划占地面积约260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泰安校区占地3000余亩,校舍面积82万平方米。章丘生物医药产业园占地 556.6亩,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校(院)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考初级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官网首页浮窗报名窗口进入 ),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2021年7月29日18:00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工作。初审工作完成后,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公布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时,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应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5.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类和卫生类。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中医类、检验类、药学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满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781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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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21年7月20日
04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10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有教职工1162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49人。拥有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建筑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2个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结果为B。2019年9月,学校“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16年5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学校拥有北京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8个。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 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2. 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要求。
3. 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类型
学科负责人、专任教师、博士后、教辅、科研人员及专职辅导员。
(二)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 所有应聘人员请登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 应聘学科负责人的还需将个人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应包括:
(1)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代表性学术成果资料:论文发表目录、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所获教科研奖励、专利及转换情况、个人荣誉及人才称号等情况,代表性学术作品电子版全文,其他成果支撑材料等。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3.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5日。
(二)审核与考察(考试)
1. 学科负责人岗位
由人力资源处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选,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初选投票并排序。
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初选投票排名靠前的人员进行面试并打分。面试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开展,应聘人员做一场自己研究领域内的相关学术报告并现场回答评委提问。得分按平均值排名,排名第一的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
2. 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主要指专任教师岗位、博士后岗位和科研人员岗位。
由用人部门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学术成果、学科匹配度四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并打分排序。
用人部门结合心理测试情况和综合考察打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初选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将实际入围人员均确定为初选人员,并组织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根据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再次进行综合排名,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合格者并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 教辅和专职辅导员岗位
由用人部门针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组织部门内相关人员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管理与实践经历、岗位匹配度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打分排序,根据排序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将实际入围人员均确定为初选人员。
用人部门结合心理测试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统筹组织的笔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合格者并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的大型多功能振动台阵实验室教辅岗参考教师岗位的审核与考察流程。
(三)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有发展空间的薪酬待遇体系。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学科负责人按照学术成果条件,享受年薪约45-200万/年,实行年薪制待遇的“一人一议”;普通教师年薪约30万元/年;辅导员约25万元/年。
(二)启动经费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科研启动经费,经费总额约50-300万元。
(三)发展平台
学校提供丰富的、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支撑。
(四)住房保障
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3年周转房。
(五)生活服务
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非京户籍人才及家属落户我校集体户;为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提供50-400万元安家费。
(六)子女入学
推荐子女就读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在西城区)、北京建筑大学附属中学。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高层次人才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 系 人:谷老师 陈老师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 编:100044
网 址:www.bucea.edu.cn
附件: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北京建筑大学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
06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现设专业学院25个, 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3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心理测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2年 7月 27日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 7月 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硕士学位专任教师12人、辅导员11人、管理教辅岗位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对应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2、硕士学位应聘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时间须为2学年及以上并取得硕士学位。
(2)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3、可招收应届毕业生或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
(1)应届毕业生含: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要求国内毕业生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 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留学人员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指与应聘岗位类型完全一致的工作经历。2021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4、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具有以上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我校人事处报备,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5日内主动填写“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报我校人事处,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我校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及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1)应聘报名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应聘者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
报名时间:7月27日9:00—8月4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5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5日14:00。
(2)报名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6),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⑧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材料(上传附件),包括:
①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本人手写签字并扫描,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需导师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当前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另需提供现学习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④应届毕业生:在读学习证明(需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具体名称,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加盖学院公章),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不提供在读证明;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3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佐证材料(应为原始材料(如履历表、考核表等人事档案材料或各类奖励证书等)的扫描件);
提供此项材料注意事项:一是足以证明自己岗位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且无争议。二是“相应工作岗位”,指的是与应聘岗位完全一致的工作岗位。
⑤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信(加盖院系党委或学校组织部门公章,辅导员必备);
⑥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加盖学院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辅导员必备);
⑦其他满足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
⑧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el版)
(4)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
(5)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请考生缴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7),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6)。
(7)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6日9:00至8月8日9: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专任教师岗位
(1)应聘报名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成果材料等,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
(2)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无需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考试通知。
(二)考试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1)笔试
①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试行)》(附件 8)。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2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合格分以上人员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8日(周日)9:00—11:3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③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8月8日20: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2)面试
面试分为单位测试和学校面试两部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河北师范大学官网和人事处网站,并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①单位测试,由各招聘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满分100分。
财务处、信息化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的专技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采取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初选测试;
辅导员、其他管理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初选测试。
②学校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打分。
将应聘人员的单位测试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单位测试×40%+学校测试×60%。面试成绩60分合格。
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2、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考察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方案和考察面试时间将由招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具体通知,请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教师岗位的考察面试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参与考察。
教学能力考察: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试讲,由学院教学能力考察小组成员及人事、教务、教学督导等成员对其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查评价。
科研能力考察:面试人员讲解自己的科研成果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学院科研能力考察小组成员对其科研水平、学术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查评价。
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由所有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2/3为最低合格线,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将同意票数最多者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同意票数最多者有多人并列时,由学院科研能力考察小组成员进行第二次投票,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三)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心理测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人员控制数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位录用人员办理入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博士学位青年学者标准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ebt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通知、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手机17367679011)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张老师)
0311-80789895(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祝老师)
学校监督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13832193302(只接收短信)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邮箱:rcb@hebtu.edu.cn
本公告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
2021年7月27日
07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省级“三级甲等”中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开设专科专病门诊50多个,开放床位数1800张,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技术竭诚为患者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
7.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2021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以及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7月 27日至1985年7月 27 日之间出生),博士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7 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省中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 日--2021年8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门诊楼2A10房间;
(2)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
①报名者须下载并填写《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申报岗位一栏须写清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提供普通类高中毕业证、入学招生底册(从学校档案室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取并加盖印章);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⑥有资格证书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
⑦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加盖公章的专业性硕士证明)。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本次招聘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中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3.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中医院官网(http://www.hbszyy.cn/)通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科研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中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和医院通知公告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因请假等各种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2021年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未取得人员在聘用后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或解聘。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2、河北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河北省中医院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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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7日至2003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7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8月2日18:00。
报名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7日--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金龙大酒店。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500号)
电 话:17733093684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可从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栏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共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需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通知。笔试结果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并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测试)、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测试)、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工程大学张贴公示。
3. 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 (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2、《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3、《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河北工程大学
2021年7月27日
09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类别和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报名和缴费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8日17:00前,报考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rsczp@ncst.edu.cn,以便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邮件主题须使用“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报考人员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2)《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报考人员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非2021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符合“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报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等。
(5)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扫描件;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附件6)扫描件;
(6)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5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笔试前一天17:00。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学校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考生需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人民币。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试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考生亦可在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于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011、012、013、014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确定参考人员后,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造成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非2021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符合“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报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等。
(5)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思政课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等。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面试的组织实施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
专任教师岗位(除008、009、010、011、012、013、014岗位以外)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
专任教师008、009、010、011、012、013、014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答辩两个环节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两个环节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
4.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任教师岗位(除008、009、010、011、012、013、014岗位以外)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专任教师008、009、010、011、012、013、014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说课答辩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总成绩由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学历(学位)较高者;5.工作经历较长者;6.中共党员;7.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8.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考察被考核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测试被考核人的心理健康状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可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受聘人员。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最终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8805127(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2(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
2、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3、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格式) |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参考格式) |
6、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格式) |
华北理工大学
2021年7月27日
1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省内首家独立建制的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主的高职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2年,在49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明确“立足高职、服务IT”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机制,实现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学院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取得丰硕办学成果,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亚太职业教育影响力50强。
学院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软件工程系、数字传媒系、计算机应用工程系、网络工程系、智能工程系、互联网商务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信息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10个系(部),2021年招生专业(方向)39个,招生范围涉及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先后为全国各地培养毕业生近6万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5年7月27日至2003年7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27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管理岗位人员10名,专职辅导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zhaopin.hbsi.edu.cn),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已提交的报名申请实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9时-2021年8月4日17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按人才招聘平台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三个月拍摄的彩色免冠照片、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接收公开招聘各环节短信通知,并及时关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人才招聘平台发布的通知动态。
2.资格审查
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通过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打印,具体打印时间由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报考人员。
(二)初试
初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部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001-015岗位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通过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交流,了解考察其形象气质、表达能力、身心素质、职业道德等任职基本条件方面的情况。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016-017岗位不需要参加面试。
3.初试成绩
001-015岗位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016-017岗位初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初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初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三) 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
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合格人员都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
对进入复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在复试之前进行,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党员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复试之前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复试
001-008岗位复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009-015岗位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
016-017岗位复试采取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演讲、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沟通能力、基本价值观、举止礼仪、求职动机等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成绩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复试成绩当天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5.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合成
复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复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bsi.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初试复试通知、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71357(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97782(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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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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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北人社厅、山东人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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