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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编制!河海大学专职辅导员2021年公开招聘45人公告!报名截至12月28日!

大学生都在看☞ 就业帮帮团 2022-09-25


报名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8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1

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5人(其中招聘2021届或2022届毕业生8人),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2

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岗位一: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要求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岗位二:有3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在岗专职辅导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要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6.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8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河海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h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注:推荐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


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还需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命题作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顶岗实习。
命题作文:通过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作文。结合命题作文完成的整体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设置合格线,根据成绩排名,按不低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设置合格线。
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百分制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顶岗实习:拟录用人员须到校参加不少于2周的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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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河海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6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3786205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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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招聘单位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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