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反垄断合规实务专题研修班(第二期)
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这一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提法。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将“强化反垄断”列为2021年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会议强调: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调《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202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下步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竞争法律规则,不断破解垄断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的问题。适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竞争效能评估,进一步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裁判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为了宣传与共同学习《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垄断典型案例,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依托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在成功举办第一期的基础上,继续推出反垄断合规实务专题研修班(第二期)。我们将特邀反垄断领域的八名资深专家(包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知名学者及五位长期从事反垄断领域法律服务工作的资深律师)进行知识分享,紧扣当前反垄断实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最高院典型案例和地方合规指引进行深度分析,努力打造一个反垄断实务领域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帮助企业高管、法务及律师提高反垄断工作的实务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
招生对象:平台企业高管、法务、律师、学者等。
开班时间:2021年11月18-20日
课程安排及大纲
专题一:当前强化反垄断的背景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反垄断的必要性与当前强化反垄断的背景 二、平台经济的特点及其对反垄断规制的影响 三、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现状与发展趋势 四、平台市场力量评估与算法共谋的规制问题 五、控制大型平台对初创企业的无序并购问题 |
专题二:经营者集中审查实务 一、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趋势概览 二、经营者集中的情形解析 1、经营者集中的定义 2、控制权及决定性影响的认定 3、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取得控制权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4、VIE架构的申报义务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 1、营业额的计算方法 2、未达申报标准下的主动调查情形:对“扼杀式收购”等特殊情形的监管 3、豁免申报的情形:符合法定条件的集团内部集中 四、经营者集中申报所需材料及流程 1、简易案件与普通案件 2、申报所需材料 3、申报流程与时点 五、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将面临的行政处罚 1、未依法申报将面临的后果 2、“抢跑”行为同样属于处罚范围 3、“抢跑”行为(gun jumping)的表现形式 六、对经营者集中交易附加限制性条件 1、限制性条件及其种类 2、变更/解除限制性条件 七、对企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实操建议 |
专题三:垄断协议重点案例评析 一、垄断协议的分析框架 二、横向垄断协议 三、纵向垄断协议 四、垄断协议的豁免 |
专题四:反垄断调查应对实务 一、反垄断调查 1、以调查应对为目标的反垄断合规 2、反垄断调查目的及类型 3、反垄断调查执法权限 4、反垄断调查应对常见误区 5、反垄断调查应对基本原则 二、反垄断行政处罚 1、反垄断处罚与裁量基准 2、垄断协议案件罚款裁量基准 3、滥用支配地位案件罚款裁量基准 4、没收违法所得适用 5、其他类型处罚措施 三、承诺制度适用 1、承诺及中止调查 2、承诺制度适用范围 3、中止调查申请流程及要求 4、终止调查与恢复调查 四、宽大制度适用 1、宽大与处罚减免 2、宽大制度适用范围 3、宽大制度申请流程及要求 4、宽大申请与配合 |
专题五:公平竞争审查实务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源与国际实践 1、政府与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2、公平竞争审查的实质:对政府规制的再规制 3、我国行政垄断的历史研究 4、规制政府反竞争行为的国际经验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 1、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完善 3、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与不足 4、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修订背景 5、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修订亮点解读 三、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解读 1、违反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2、违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5、适用例外规定的积极探索与有效尝试 四、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1、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推行难点 2、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 |
专题六:重点行业反垄断风控实务 一、汽车行业 1、重点风险—纵向协议 2、行业特点 3、相关案例 4、类似行业及合规 二、互联网行业 1、重点风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行业特点 3、相关案例 4、类似行业及合规 三、医药行业 1、原料药风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其他医药领域风险—横向、纵向 3、相关案例 4、类似行业及合规 |
专题七: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理论与实践 一、基本理论 1、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 3、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4、执法情况 二、滥用行为 1、超高定价 2、掠夺性定价 3、拒绝交易 4、搭售 5、价格歧视 |
专题八:企业反垄断合规体系搭建实务 一、系统性合规 1.系统性合规的重要性 2.系统性合规的作用 3.如何搭建反垄断合规体系 二、个案合规:十大经典场景 1.同行合作与交流 2.与供应商打交道 3.渠道管理 4.并购与合资 5.其他:IP & HR等 |
课程师资
专题一:当前强化反垄断的背景和重点难点问题 王先林: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会长、国际竞争网络(ICM)非政府顾问(NGA)等。获“全国模范教师”和“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专题二:经营者集中审查实务 |
专题三:垄断协议重点案例评析 侯利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导、院长助理、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晨星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竞争法、电信法、互联网规制、欧盟法、法经济学等。 |
专题四:反垄断调查应对实务 |
专题五:公平竞争审查实务 杜爱武: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专家库成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专家库成员;黄浦区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上海交大硕士生校外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政府法律事务领域,杜律师长期担任相关政府部门兼职法律顾问或为相关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政策审查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法律服务领域,杜律师领衔的政府法律服务团队连续两年对上海市各区政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还承担了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等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 |
专题六:重点行业反垄断风控实务 叶 涵: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竞争法/反垄断和并购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参与了 150 多个各类型的反垄断项目。叶律师为包括中国、美国、日本、欧盟、台湾地区等不同司法区域的顶级公司服务过。行业覆盖电信媒体和技术、互联网、半导体、大健康、快消品、汽车及零配件、商业地产、航运、制造业、保险、娱乐业。叶涵律师善于团队合作,获得了包括 Cravath, , WachtellLipton, 长岛大野常松在内的多家知名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好评。叶涵律师的竞争法/反垄断经验包括:反垄断诉讼、举报;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自查和合规培训;反垄断调查;监督受托人;敌意并购与反敌意并购;涉及反垄断的咨询服务;公平竞争政策审查等。叶涵律师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专家、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竞争政策专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法专家、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专家等。相关奖项:2021 年中国最佳 15 名律师新星-ALB授予;2020年及2021年顶级律师排行榜(反垄断与竞争法组)-LEGALBAND 授予;2021年度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15强、合规多面手-LEGALBAND授予;2020 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律人-CLECSS 授予;2020年中国业务律师新星-商法授予等 |
专题七: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理论与实践 李 剑: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创新与规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律顾问等职。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40余篇,论文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20余篇次。获上海市“年度社科新人奖”、上海市第六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交大优秀教师特等奖等奖项。 |
专题八:企业反垄断合规体系搭建实务 |
注:授课师资排名不分先后,以授课先后顺序排列;因授课师资以教学和日常工作为重,如实际授课师资和课程与原计划有冲突时,我方保留适当调整个别师资和课程的权利。
培训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18、19、20日
课时:32学时
地点
报名流程及须知
2. 培训费人民币6880元/人,通过本公众号报名优惠价为4700元/人,以上费用含午餐费(不含住宿费),本次培训不可分段报名。
3. 我方有权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测温、查验行程码及健康码等措施,也有权根据疫情采取停课、延后、取消培训等措施。
4. 培训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本次培训不予补课,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拍照。
5. 指定唯一收款账户为:
户名:上海交通大学
银行帐号:4390592268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注:(1)学员汇款时请附言(反垄断培训二期+姓名),以便于查询与确认。
(2)学号及座位号将按汇款先后排序,请在汇款后第一时间将汇款凭证的截图或照片发送至389152979@qq.com ,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6. 办理结业证书时需2寸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全名),报名时请与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389152979@qq.com 。
7. 如有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我们:18901363100郑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