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指引⑳| 国务院29日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蜘蛛导读: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严峻形势,为解决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国务院于29日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当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为缓解目前医用防护服生产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29日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我国将进行海外标准衔接,加大分级分类供给。其中,增加符合欧盟标准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供给,并对其实行定点生产、标识标记管理。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
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引专栏
机构指引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机构指引⑫| (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
机构防控指引⑪|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机构防控指引⑨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机构防控指引⑧ | WHO医疗机构收治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预防与控制临时指南(中文首译版)
机构防控指引⑥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
机构防控指引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防控指引④| (最新版)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机构防控指引① | 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医疗机构消毒清单
想查看更多防护用品相关指南、行业标准等规范文件、公开课、学习课程等。可以下载感控工作间APP哦!
长按或者扫码二维码下载
咨询电话:400-969-775
各省服务微信,拉您进各省学术群交流:
山西微信号:jzh740914 ;
广西微信号:wyy68544801;
重庆微信号:forever1309;
广东微信号 :taolei_mdj
云南微信号 :sy615787819;
四川微信号:liaoyi814314
甘肃、陕西微信号:GXG8611;
湖北微信号:zizaixin9680
贵州微信号:ringo1007;
东北三省微信号:QQ904076620
河南、天津 微信号:sss_0304;
北京微信号;zxz07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