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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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
国卫医研函〔2021〕198 号
各省级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临床检验专业及药事管理专业质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 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76 号),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在国家卫生 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指导下,国家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临床检 验专业及药事管理专业质控中心制订了“提高住院患者抗菌 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 们,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 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国家医 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76号) 要求,结合我国当前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情 况,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级医院感染管理、临床检验和药 事管理专业质控中心以及医疗机构在工作中参考。
改进目标
(一)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 病原学送检率不低于 50%。
(二)发生医院感染的患者,医院感染诊断相关病原学 送检率不低于 90%。
(三)接受两个或以上重点药物联用的住院患者,联合 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率应达到100%。
责任分工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 领导下,参照下述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本机构抗菌 药物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的机制。
(一)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责任。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牵头 负责落实专项改进行动,协调相关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开展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相关监测并 定期汇总反馈。明确本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 检情况,合理设定本医疗机构的干预目标和策略。采取基于 循证依据的干预措施实现持续改进,减少医院感染发生。
(二)医务管理部门责任。医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医师 和相关医技部门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强化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意识,规范经验性用药,减少无指征 使用抗菌药物。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本机构的抗菌药物供应目 录和处方集,并对目录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优化。结合本地 区及本医疗机构病原体种类及细菌耐药特点,科学引导抗菌 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三)临床检验部门责任。临床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并执 行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运送、细菌及真菌鉴定和药敏试 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规范,加强微生物专业能力建设, 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相关知识与技术 应用宣教。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临床科室,对本医疗机构内 常见病原微生物的耐药性进行动态监测,至少每季度向临床 科室发布更新病原学检测及耐药警示信息。不断提升住院患 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比率,重点关注血培养及其他 无菌部位标本微生物培养的送检比例和标本采集的合格率, 综合应用多种检验方法,提升检验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满足 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四)药事管理部门责任。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临床 合理用药。采取监测和抽查等多种方法,了解临床科室住院 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情况,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目 的(治疗/预防)选择是否合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临床科 室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定期维护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的药 品属性,保障药品字典中各药物是否为抗菌药物的记录正确 率达到100% 。
(五)信息管理部门责任。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应当为本 机构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专项改进行动提供必要的 信息系统支持。完善标本送检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与电子病 历、临床实验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医嘱信 息化管理,实现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的实时 监测、预警,提高抗菌药物目标性治疗效率,同时实现相关
数据采集、综合分析、治疗评价和上报,保障工作效率和数 据质量。
改进策略
(一)提高全员意识。合理配置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医 院感染、微生物检验和临床药师等医务人员,在全院范围内 宣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将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 送检相关内容纳入到医务人员三基培训中,并保障相关医务 人员全覆盖,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要开展定期培训。
(二)规范标本采集和送检。 临床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感染部位规范采集相应标本送病原学检测,怀疑全身性感 染或局部病灶播散至血液时应取血液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测 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取新鲜合格标本及时送检,力争标本 采集和送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合理制定改进目标值。根据国家、省级专项改进 行动指导意见和方案目标,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阶段目标 值。建立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情况监测及评价机制,明确相关指标数据采集方法与数据内部验证程序,定期了解 改进目标进展情况,分科室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对于送检 率低或者标本合格率低的科室,及时了解其患者、病种特点 并予以沟通指导。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 检工作纳入到科室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并根据考 核结果给予合理奖惩,确保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管理 有 效 规 范 。
(五)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 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抗菌药物通用名称、使用开始日期时间、使用结束日期时间、使用目的(预防/治疗)、病原学送检 项目、送检日期时间等信息开展监测,在医师开具抗菌药物 时提示医师采集并送检病原学标本。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 构,应当尽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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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创客贴、135编辑器、soogif
排版 | 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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