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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见面”办理护照、旅行证注意事项
自2020年11月驻希腊使馆实施“不见面”办证以来,领事窗口在受理中国公民护照/旅行证申请过程中,发现了申请人比较容易疏忽的一些问题,现梳理并提醒如下:
选择办理方式:所有申请人预约时,请在“选择办理方式”一栏选择“希腊使馆不见面办理”。预约3个月内有效。
请在预约时认真阅读《业务办理须知》,并按照有关要求准备并邮寄有关材料。
(一)请务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申请人声明》、《国籍状况声明书》、《签名采集表》、《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二)所有申请人必须打印并填写后附的《邮寄办证申请书》。
(三)为新生儿申请护照,父母双方需填写《申请颁发护照的书面声明》,要求字迹清晰且无涂改。
(四)护照/旅行证遗失人员,必须填写《护照/旅行证遗失报告》;护照/旅行证损毁人员,必须填写后附《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报告》。
(一)自行选择邮寄方式,建议选择可查询邮寄状态的希腊正规快递。请务必保存好快递单号以便查询。
(二)请勿将材料直接送至使馆领事部。
使馆《关于驻希腊使馆全面实施“不见面”方式办理护照、旅行证的通知》请见:
http://gr.chineseembassy.org/chn/lsqw/t1829953.htm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邮寄办证申请书》
2、《签名采集表》
3、《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
4、《申请颁发护照的书面声明》
5、《护照/旅行证遗失报告》
6、《护照/旅行证损毁报告》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转至链接:
http://gr.chineseembassy.org/chn/lsqw/t18606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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