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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希腊赴华人员远端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8日起,自希腊赴华人员远端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如下:
一、核酸检测
赴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赴华,无需向驻希腊使馆申请健康码。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赴华。
赴华人员可在希腊当地合法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须采用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方式采样,检测方式为实时荧光(Real Time PCR/RT-PCR)方法,核酸检测报告中须写明以上检测方法,同时注明检测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医师签名以及申请人姓名、采样时间(精确到分)、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完整信息。请您注意,抗原检测、快速检测等不可作为赴华检测证明。
使馆梳理汇总的“希腊核酸检测机构名单(点此查看)”中相关机构检测方法、采样方式等符合要求,检测质量、效率较高,建议您优先选择。如您确有困难无法选择上述机构,也可以到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时间需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例如航班起飞时间为星期四21时15分,您应在星期二21时15分后进行核酸检测。中转乘客可在赴华直飞航班登机前48小时内,在始发地或中转地选择一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海关健康申报
赴华人员需将登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网页 ( https://htdecl.chinaport.gov.cn/htdeclweb/home/pages/healthDeclare/declare.html )、“掌上海关”APP等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三、入境检疫
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四、向中国海关健康申报、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入境后的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问题,请径询航司及入境地相关主管部门。
五、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您在外出做核酸检测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成后不前往公共场合聚餐,不前往人员聚集的场所游览,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佩戴N95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在机场用餐。乘机过程中,尽量避免摘口罩,减少横向接触,降低机上感染风险。
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国驻希腊使馆:
电 话:+30 2106723282 (工作时间09:00-12:00,15:00-17:00),+30 2160036690 (领保电话);
电 邮:athens@csm.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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