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电动车楼内过道充电引发火灾,住户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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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凌晨1时许,安庆市迎江区碧桂园一号公园一栋高层住宅楼4楼突发火灾,8人被困,急需救援。
接到报警后,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就近调集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处置。所幸由于处置及时,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事发现场,消防救援人员看到引发火灾的是停放在楼道内充电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整个电动车被烧成一副铁架,其所处的4楼整个楼道内已被浓烟熏得焦黑,并造成同楼道内居民入户门、防火门、地砖、墙砖、墙面等装修构建被烧损,部分消防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等物品被烧毁,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
火灾发生后,安庆市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与辖区滨江派出所现场实地勘验、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认定该起火灾原因为,该楼层住户张某在公共走道内为其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该起火灾事故责任人张某因电动车充电过失引起火灾,被市公安局迎江分局滨江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这是安庆市首次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为全市公众严格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安全为其充电、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敲响了警钟!
2016年1月23日,成都市一自建房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6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175498元。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租户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以犯失火罪判处房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2018年4月10日23点50分,安徽省蚌埠市某小区5号楼一楼大门处,两辆电动车突然起了火,现场火光四射。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当天夜里,该小区居民张某在一楼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火灾造成两人受伤,后果严重!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了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32018年10月31日,南昌的雷某从4楼厨房私拉电线至一楼对其电动车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造成现场3辆电动车烧毁,房屋部分烧毁。11月7日,雷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2018年12月1日深夜,深圳市龙岗区一出租房发生火灾。因房东余某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告知租客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进行充电,并对出租屋的日常安全工作疏于管理,造成三楼303房租户钟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内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充电器因故障短路冒烟着火,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钟某、余某分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52018年9月22日7时3分,海口市琼山区某居民楼二楼,业主李某某给停放在自家二楼客厅的折叠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因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当地消防部门及时到场将火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业主李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部门提示
1、避免使用劣质充电器和电池,最好是原车原配,并及时更换受损的电池。
2、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和电路插接点,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接触打火,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事故。
3、避免电动车长时间过充电,充电时间在6-8小时为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4、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避免因电机进水而造成充电时短路着火。
5、要定期给电动车维修保养,不要擅自改装电动车。
6、在此提醒小区业主,千万别心存侥幸,擅自在楼梯间、过道乱停乱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居民小区的建筑单元门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充电;大家切记不要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小区有电动车消防隐患怎么办?
自行消除
请先进行一次自我排查,如果火灾隐患是自己家形成的,请立即整改消除。
提醒邻居
善意地提醒邻居整改掉公共区域的火灾隐患,为了大家的安全,电动车不要在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
协调物业
协调物业安装智能充电装置,集中区域放置电动车。
向消防部门投诉
如遇不听劝阻、沟通无效的情况时,市民可拨打火灾隐患投诉电话:96119,及时举报,早日清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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