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禁止在楼道堆放杂物,那是紧急时刻的“生命通道”!
楼层通道不仅平常行走的通道,也是紧急情况下逃生通道。在此,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醒广大业户请勿在楼道堆放杂物,例如:鞋柜、储物柜、废纸壳、自行车、电瓶车、包装纸、泡沫箱等等。
大部分杂物都是极易燃烧的物品,如果火势蔓延到楼道,其燃烧产生的浓烟,势必会给人员的疏散和消防官兵的救援带来较大的阻碍和伤害。
案例一:2018月12月3日下午,西坝河北里202号院4号楼6单元地下室公共区域堆积杂物起火,冒出滚滚浓烟,经过小区物业和消防人员的扑救,明火被扑灭。
案例二:2015年6月25日2时45分许,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2单元1层楼梯间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过火面积4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96.8万元。这次火灾中先后死亡的15人中,14人都是在3楼和4楼的拐角处,被烟熏致死;另1名死者在一楼,事发时没能逃出去。
案例三:
9月1日凌晨4时47分许,昆明市消防作战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杨家地社区王家地新村37号1楼楼道处发生火灾。昆明市西山区政府发布通报称,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并启动预案,明火于凌晨5时01分扑灭,清理火场过程中,发现6名遇难者(5女1男)、1名伤者,已入院救治。另有6人入院观察。
4:47接警,5:01火灾被扑灭,仅仅14分钟却有6人死亡,1人受伤,楼道火灾为何如此可怕?
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的危害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即使未造成事故,也为您的生活增加了很多隐患,接下来,我们总结楼道堆放杂物的三大危害:
01
楼道堆放杂物极易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的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个别业主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这些都很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02
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通行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大家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03
楼道堆放杂物影响日常保洁工作开展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电动车火灾有多可怕?
说轻了
怕你们不当回事
说重了
又担心危言耸听
肿么办
用案例用实验告诉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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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自觉抵制占用消防楼梯行为
消防楼道=生命通道
让我们共同向占用消防楼道行为say NO!
请对房间外围进行自查,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管道井、阳台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
2
当物业服务中心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盼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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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更不能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信被您好心劝勉的人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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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安全需要您的关注与配合,发现消防隐患,可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消灭火患。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亲爱的业主:请不要把公共区域当自己家,伤害屡发生,源于堆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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