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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马某被拘留了!住小区,这种行为千万不能有
现如今,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也常常因此发生纠纷,有些业主却为了一己私利,置公共秩序于不顾,堵小区大门,在触犯法律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了进去。
近日,丰县城东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案件。
(请点击视频)
案情回顾
御水帝景城小区二期东门
马某为了发泄情绪,驾驶车辆堵塞小区门口,影响小区内车辆出入,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丰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业主堵小区大门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业主停车堵小区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看来,“用车堵门”并不能解决原有的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导致事态升级,扰乱公共秩序。
所以小编请各位业主
遇事一定要冷静,
合理表达诉求,
过激行为解决不了问题。
面对纠纷,
当事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
的途径去解决,
如果采取封门堵路、拉横幅闹事等,
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编: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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