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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起火!物业紧急通知:高温天气,赶快清理楼道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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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亲爱的业主朋友,楼道是共用区域,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堆放杂物,不仅影响整体环境卫生,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高温天气,极易引起火灾,请各位业主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及时清理楼道杂物,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
7月19日23点左右,宁德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称,新亚广场内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引燃物是堆放在楼道间的杂物。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从外围观察发现,住宅楼15层楼梯间的窗户口不断有浓烟冒出,且烟雾一直顺着楼道向楼上住户蔓延。


火情紧急,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往15楼,此时楼道内浓烟弥漫消防救援人员经侦查后发现,火灾主要是楼道内堆积的纸箱等杂物起火




根据火场情况,消防员迅速对楼层住户进行疏散,同时另一组人员利用排烟机进行排烟送风灭火。


据楼上居民反映,楼道间的杂物着火后整个楼层迅速被烟雾覆盖

现场住户:

“我们走出来的时候看到防盗门都烧起来了,里面还没烧起来,所以我们赶紧跑房间把门关起来,提了两桶水放在那边,我们报警的五分钟的样子就闻到刺鼻的烟味,我们就赶紧出来看一下,是公共区域着的火,那里有纸箱之类的杂物。”


经过近半小时的奋力扑救,消防救援人员成功疏散被困群众7人,并成功扑灭火灾,并无人员及重大财产损失。


消防部门提醒:

小区楼道不仅是业主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通道,在楼道中堆放杂物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堵塞安全通道,一旦发生火情,产生的有毒气体会封锁楼道,危及人员安全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安全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大家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杂物清走。


根据消防部门通报信息摘录,不少小区居民楼因楼道杂物引发的火灾损失惨重,多已造成人员伤亡,令人唏嘘。

近年来居民家庭亡人火灾案例

01

2013年

2013年,北京一小区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楼道起火,邻居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


02


 2014年

2014年,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03

2016年

2016年,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04

2018年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05

2020年

2020年1月27日夜晚,朝阳区某小区业主老王长期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引发火灾,不满20岁的邻居小瑞沿楼梯间逃生时,被楼道杂物挡住了唯一逃生的出路。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

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致人伤残,老王及小区物业被一审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赔偿633万余元。


06

2021年

2021年,浦东一小区的许大爷一家,长期在楼梯间堆放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上门要求清理,其不听劝。当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许大爷家的这些杂物上,从而引发了火灾。正好乘坐电梯回家的许大爷因吸入了大量浓烟,使其身体多处受伤。



纸箱、报纸、塑料瓶……楼道、楼梯间堆放杂物的情况在一些小区随处可见一旦遇到明火很容易发生火灾把安全通道变成了“危险通道”其行为还可能触犯法律↓↓↓

法律法规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02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03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规定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楼道堆放杂物

不是你想放就放的如果不幸遇到火灾时应如何正确逃生?逃生过程中都要注意什么?这些逃生知识希望能知晓↓↓↓(上下滑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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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 楼道内不储存易燃、可燃物、易引发火灾物品;

   🔷 楼道内不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容易影响人员出行及疏散;

   🔷 楼道内不随意拉接临时电线、违章用电;

   🔷 楼道内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 在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不存放杂物、蔬菜、鞋架、鞋子等;

   🔷 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贵州消防等

主编:江雨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告知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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