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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房产局《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备注:
1. 建设单位对前期物业服务进行招投标时,物业服务企业列出超出服务等级内的服务项目和具体内容时,可在对应等级最高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最高不超过 20%。
主编:江雨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权,请告知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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