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吉国员工到企业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聘用新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总是会引起很多问题,如何招收员工、如何遵守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根据哪些法律条文聘用员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员工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如何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规定工资构成等,都是企业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
聘用时需要什么?
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劳动法典的规定,在办理员工上岗时,员工必须提供哪些文件、根据工作性质不需提供的文件有哪些呢?
必须提供的文件
在聘用员工时,根据劳动法典的规定员工必须提供的文件是公民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
个人社保证——这是必须的,除非首次就业人员需由雇主去申请办理;
劳动手册(也可称为劳绩簿或记工册)——每个员工都应提供,除非首次就业人员,应由雇主建立新的劳动手册;
军人证——仅针对服兵役人员;
文凭——如果是特殊专业工种所必需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针对从事对18岁以下公民教育和服务的工种。
其他文件 可能根据个别法律条文的规定单独要求提供。
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禁止要求员工提供劳动法典或其他法律未规定的文件,但是,一些雇主经常会规定其他的文件,包括:填写表格、提供履历简介;税务登记文件,即税号;医疗证明;上一家工作单位的证明信等等。
但是,员工有权拒绝提供法律规定以外的文件。同时法律也规定,雇主无权要求员工提供有关其加入的政党、宗教组织和其他私生活的信息。
如何聘用员工才是正确的?
聘用规则聘用新员工,首先应介绍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了解这些条件和制度的实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也就是说,员工应该在所有内部规章制度的文件上签字,并注明已了解相关内容。
供稿人:吉尔吉斯立信法律咨询公司,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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