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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国醉汉滋事又打警察 醒酒后竟然全然不知
近日,据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消息称,一名醉汉在伊塞克湖地区殴打一名警察,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据了解,现年33岁的E.A.先前就因醉酒殴打警察被卡拉科尔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前,E.A.在卡拉科尔市Tynystanov和Kutmanaliev街道的交汇处因醉酒扰乱公共秩序,警察对他的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E.A.心生不满殴打了警察。
事后,E.A. 声称他不记得他是如何打警察的,警察如何走近他也不记得了,他做了什么动作也不记得了。
最终,法院在审查案件档案后,判处E.A.三年半有期刑期。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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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兴鼎 责编|赵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