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抉择!吉国找到解决国家债务问题新方法
公私合营模式作为一种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的伙伴式合作关系,在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仍属于一种新兴的合作模式。该模式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政府和私人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公私合营模式作为世界范围内被各国政府广泛采用的公共事业发展模式,目前已取得显著效果并积累了大量经验。
2012年,吉国在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支持下运行了新版本《公私合营法》,2019年10月31日,吉国经济部举行了《公私合营法》修订圆桌讨论会。公私合营模式已经为世界一些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社会收益,但由于该种模式在吉国兴起时间短,以及受工业发展水平限制,吉国暂时还不能按标准完成。
公私合营模式建立在私人企业对国家项目进行投资的基础上。国家与私人合作伙伴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建签订长期合同,其中包括公路、铁路、电力、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国家接受企业的建设或改建方案,提升国家服务水平,私人企业则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获取利润。
实施公私合营项目需要全面了解所有运行机制,初次投入使用的建设方案需要检测,因此首个项目的实施通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许多较早参与该项目建设的部门没有类似经验,致使国家机构的决策所需时间比许多人预期的要长。
公私合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项目,需要在国家利益、社会与个人投资者之间寻求平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源、丰富的经验以及稳定的政治环境。
根据吉国经济部的数据,迄今为止,吉国有15个公私合营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11项相关法律被修订,并通过了4项政府法令。
根据经济部的最新报告,吉国打算通过公私合营来解决国家债务问题。此外,2019年6月28日,吉国国家议会成立了一个公共机构——公私合营中心。公私合营中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该中心将负责培训专家、监督项目进程,并为国家和市政机构提供帮助。
吉国政府未来会将投资促进和保护署的职能转移给公私合营中心,其预算将用于经济多元化发展。
吉国经济学家努兰·阿里耶夫说:“以一所公私合营基础上的学校为例,私人企业完全有利可获。五年时间内,国家会完全将投资资金退还给企业。私人企业将有效地管理该项目,并优化成本。此外,企业也会着力引入创新技术。如此,对投资者而言,这将是一项长期且有利的业务。在法律变更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单方面终止公私合营合同。好处显而易见。”
阿里耶夫区分了大约20种公私合营模式,其中最常见的有三种。第一种模式是“建设-管理-转让”。此类合作的基础是合同义务,私人企业为基础设施提供融资和建设,并提供维护措施。最终项目将转交给国家。
第二种模式是“建设-转让”。同样是合同义务,其特点是为企业提供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在工程完成后将其转让给国家,政府向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还存在“建设-租赁-转让”模式。私人合伙人提供基础设施对象的融资和建设,在建设完成后,将其在一定时期内以租赁的方式转移给企业,在工程的经营权终止后,它会自动转移给国家。
公私合营不应与私有化或公共采购相混淆。阿里耶夫表示,与政府用于一次性购买商品或服务以满足政府需求的政府采购不同,公私合作涉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和多层次合作,以满足民众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私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将解决许多其他紧迫问题。公私合营形式的发展变化很快,吉国目前的要务就是获得必要的经验并完善立法。
来源:丝路新观察全媒体
作者:阿娜斯达西亚·鲍里索娃、刘丽媛
监制:张兴鼎 |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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