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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冷库监管问题回复,仅供参考

食品药品安全网 市监小兵 2020-12-07

微信群内有一位同事问到这个问题,但是并没有很好的回复好,我们通过整理一些材料,希望能够给予参考,谢谢:

首先我们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的通知,可知屠宰场冷库属于农业部的管理范围:

我们把其中关于屠宰厂冷库的条文进行整理发现有如下内容:

2.2.2设施设备

2.2.2.4是否配备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相适应的冷库,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且正常使用。

而管理具体方式体现在依据《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

具体处罚的方式请请教农业相关部门。

现在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是否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管理?

如果不法分子利用冷库加工、销售、贮藏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水产品、走私冷冻食品及来历不明食品等问题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是需要监管的;这里的食品冷库一般是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用于加工和贮藏畜禽肉、蛋、水产品及果蔬类等食品的场所,主要包括储存库、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

具体案例:

广西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冷库加工、销售、贮藏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水产品、走私冷冻食品及来历不明食品等突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食品冷库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综合治理食品冷库生产经营乱象行为,从源头上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0005/164568.html


重庆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3类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10月11日,在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坪商都分公司抽样猪后腿瘦肉(抽检编号GC1500410046)检测出黄胺二甲嘧啶残留值为115μg/kg,超标15%。经查,该批猪肉是重庆琪金食品公司璧城屠宰厂收购、宰杀后上市。

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88/167912.html


内蒙古

    为将全区第二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各盟市局已按照自治区局的指导要求对辖区食品冷库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冷库仓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提交相关部门修改出台。

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0005/106580.html


上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生产经营冻品及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结合当地实际,保障食品安全,下发《关于开展冻肉产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冻肉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1704/127047.html


福建

2015年6月5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二个半月(2015年6月15日-8月30日)的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原文链接:http://samr.cfda.gov.cn/WS01/CL1704/127080.html

具体处罚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能成为法定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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