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近日
记者从三亚市消安委、三亚市安委会获悉
5月3日起至9月底
将在全市开展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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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情形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2、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进行防火分隔。
3、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4、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5、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6、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7、居住房间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电器设备、蚊香、供奉 神龛、吸烟等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实施“红、黄、蓝、绿”四色等级挂牌治理。对自建房存在7类重点情形中的3条以上(含3条)评定为“红色高危场所”,存在1条以上评定为“黄色危险场所”,存在以上任一类情形,居住人员为10人以下的评定为“蓝色一般单位”,对不存在以上情形的评定为“绿色良好场所”。
整治措施
1、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
2、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完全分隔;
3、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
4、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5、对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拘留;
6、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
7、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
8、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集中警示约谈、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9、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温馨提示
请广大自建房产权人和承租者对照以上内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
主编:张 晨
审核:符 聪
编辑:罗 娟
设计:关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