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小科普(一):先把流程搞清楚
近日,公司正在进行社保转移工作,小微菌也是收到了许多小伙伴留言,咨询关于社保转移及相关办理流程的问题。于是就给大家分别从“社保的跨省转入”、“医疗”、“生育”、“工伤”等的几个大方面整理了相关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
社保的跨省转入
【什么是跨省转入】
因工作调动或户籍变更等原因在天津市已参加城镇职工保险,需要将以往在外省市所缴纳的职工保险转移到天津。
【所需材料】
①外省市参保地社保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②单位办理请携带公章或社保专用章。
【注意事项】
①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转入人员,还需提供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调入审批表、转入申请。
②转入人员需先确认已在本区参加城镇职工保险。
③转入人员需提前确认外省市社保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右上角编号齐全,凭证内容清晰完整。
④根据人社部【2016年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外省市一次性补缴3年以上(包含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
二
医疗登记与报销
医疗登记
(一)城镇职工住院登记流程
参保职工住院之日起5日内(含节假日),应在医院刷卡办理住院。如出现卡消磁、医院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可到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
【所需材料】
①盖有医院医保章的《住院证》原件;
②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①参保人员出院后因治疗需要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加盖医保专用章),可到本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②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的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负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
(二)城镇职工医疗异地安置流程
异地安置的长期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应在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选择四家医院(至少选定一家二级以上医院)作为异地就医诊疗医院,准确填写医院全称及等级,并在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人员登记表》,需加盖异地医保部门章;
②单位异地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设立外地营业机构的决议(加盖单位公章);
③单位出具长期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④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⑤1寸免冠照片2张;
⑥异地户口本复印件或异地长住地区的街道、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医疗报销
(一)城镇职工本市住院医疗费全额垫付报销程序
【所需材料】
1、门(急)诊全额垫付报销所需材料:
①门诊收费票据收据联, 医院加盖全额垫付章;
②门诊费用清单;
③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⑤必要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病历、情况说明等)。
2、急诊留观全额垫付申报需要材料:
①门诊收费票据收据联,医院加盖全额垫付章;
②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③与收据联相对应的处方底联;
④急诊留观证明(注明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住院,留观时间应有连续性,并加盖医保专用章、急诊章、诊断证明章);
⑤《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⑥急诊留观死亡须提供死亡证复印件。
3、住院医疗费全额垫付报销需要材料:
①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
②住院收费票据收据联;
③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等复印件(需加盖病案专用章);
④住院费用机打汇总明细清单;
⑤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⑥个人垫付住院原因说明。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负责归集、粘贴、填写报表并汇总(填写医支字104号、105号、105-1号、106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市属公务员医疗费申报至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艾滋病人医疗费申报至传染病医院;
2、参保个人将申报材料粘贴,填写(医支字104号、105号、105-1号、106号表),申报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二)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报销流程
此情况适用于已做过异地安置登记并且在所登记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材料准备齐全交给单位,由单位向分中心申报。
【所需材料】
①住院费用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票据);
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③出院诊断证明书(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加盖诊断专用章);
④住院病案首页(加盖病案室章);
⑤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章);
⑥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⑧门诊费用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票据)、门诊费用清单、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
社保业务办理及其他问题详解
可以关注上方“宝坻社保”微信公众号哦
未完待续
End
编辑丨郭文豪
审校丨龚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