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社保问题小科普(二):先把流程搞清楚

2017-10-31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房地产公司


上期,小薇菌从“社保的跨省转入”、“医疗”的办理流程两个方面给大家”科普“了一下。不知各位小伙伴收获如何呀,本期的介绍内容为:“生育”、“工伤”这两个板块,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登记与报销

生育登记

(一)城镇职工生育妊娠登记流程

参保女职工在怀孕12周之内,应到生育保险的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持外地准生证和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的已婚参保女职工应于怀孕后10周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属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妊娠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并注明末次月经和预产期);

③异地《生育服务证》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①外地准生证需先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后,再到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保障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享受正常待遇,登记手续材料与城镇职工生育一致。

(二)城镇职工长期派驻异地分娩异地登记流程

长期派驻异地参保人员,应在当地选择1至4家可提供生育保险诊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具有助产和(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在当地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准确填写医院全称和等级,并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①《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并加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章;

②异地户口本复印件或异地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加盖公    章);

③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④1寸免冠照片2张(女方);

⑤参保单位出具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生育报销

女职工休完产假后,由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如果有未联网结算的产前检查费和异地住院费用用必须同生育津贴一起申报。

城乡居民生育后,如有未联网结算的费用和住院费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1、企业和机关事业若可以网上申报,在女职工生育完或休完产假后即可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无需向分中心提交材料。

2、若不能网上申报,需携带以下材料和单位公章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到分中心柜台申报。最晚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进行申报。

【所需材料】

①《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③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④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①增加申报产前检查费,需提供门诊专用收据(加盖生育保险章和全额垫付章)和门诊费用清单,与生育津贴一同填表申报。

②异地分娩或异地安置人员申报生育住院医疗费,还需提供住院专用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票据)和费用汇总明细,与生育津贴一同填表申报。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享受正常待遇,申报手续材料与城镇职工生育一致。

④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⑤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女职工生育当月单位平均缴费基数÷30.4×实际核定产假天数。

工伤登记与报销

《认定工伤决定书》下发后请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及时(最长不能超过7天)持以下材料到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天津市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综合信息采集(变更)表》(津社保伤1号)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印章或已备案的社会保险专用章;

①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②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③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果延期,还需提供《延期申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⑤属于交通事故的,还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报表二维码】

扫描下列二维码可下载相关报表:

【注意事项】

①工伤职工必须到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情况下先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职工在外阜发生工伤接受抢救治疗的,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至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继续治疗;

②工伤职工认定为工伤并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后,方可以办理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手续,办理门诊联网登记后,方可携带社保卡挂工伤门诊号进行就医。认定工伤之前垫付的费用可到医院办理退费手续;

③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无起付线无封顶线

社保业务办理及其他问题详解

可以关注上方“宝坻社保”微信公众号哦


 

End

编辑丨郭文豪

审校丨龚   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