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3000万元,安徽省第四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开始
安徽省“三重一创”办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三重一创”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工作部署,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70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所处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范畴,产品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
(一)重大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有一批技术水平高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撑,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申报建设重大工程。
(二)重大专项: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领军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研发试制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五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工程的新兴产业领域,申报建设重大专项。
二、申报责任主体
各市“三重一创”办是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申报责任主体,负责谋划和初选本地区拟申报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组织和指导所在产业园区编制申报材料,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行文上报(附件1)。
三、申报材料内容
重大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2。
重大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3。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为充分发挥“三重一创”政策引导资金作用,对于纳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重大专项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试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0.6亿元。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应具备产业关联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
2.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命名应规范简洁明了,重大工程命名规则为:重大工程支撑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专项命名规则为:重大专项支撑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细分产业领域名称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三级目录来确定。
3.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9日,请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认定”和“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认定”专栏提交上报文件及附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同时将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757)。
4.省“三重一创”办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邀请通过初评的承担单位现场答辩,适时开展实地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9年3月19日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申报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是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后备力量,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且具有一定发展基础,通过3年左右时间,能够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1、申报条件:
1)已经省政府审定的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
2)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含工程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产业化、核心项目建设进展、市级政府支持等内容)。
3)研发、生产设备清单(清单须含购置研发和生产设备的型号、数量、单价、时间、地点、用途及使用情况。附采购合同、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使用现场照片。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的审计报告。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3、支持方式:
1)对经认定的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
2)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
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是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的后备力量,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即将实现产业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研发基础,通过5年左右时间,能够培育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1、申报条件:
1)已经省政府审定的重大新兴产业专项。
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开展了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活动。
2、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含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进展,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投入以及拟申请资金额度等内容)。
2)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工作总结(含专项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攻关和突破情况、核心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市级政府支持等内容)。
3)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清单(说明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并附研发、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税务发票、样机(样品)检验检测报告、样机(样品)现场照片等。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审计报告。
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3、支持方式:
1)对经认定的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
2)资金补助到市,由市人民政府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
2019年省/市/县/多级政府项目申报在即,如何规划?如何申报?有何要求?奖金多少?欢迎后台回复“项目申报”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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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安徽品牌
来源 / 安徽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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