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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庐州英才”、“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开始

安徽品牌 2021-07-24

关于开展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9〕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市“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对象

2019年面向国内外遴选不超过50名领军人才,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30人左右,创业型领军人才20人左右,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向创业人才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型领军人才

1.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进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在肥工作正式合同。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 其他条件: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申报人,需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掌握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型领军人才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3. 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 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 来合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2013年7月1日后来合肥)。

6. 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18年7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在肥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或已有社会资本注入的创业人才。

(三)申报说明

1. 坚持以用为本,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我市急需紧缺、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要求,但须另作说明,提供破格申报材料。

2. 优先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或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申报人。

3. 在我市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省“特支计划”“庐州英才”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计划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

4. 已获“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项目资助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市“拔尖人才”“领军人才”“ 庐州英才”。

三、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3),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报相应主管部门,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是指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考量提出推荐申报人选(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并确保申报书、简表、汇总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相互一致,信息真实、完整。实地查看创新人才要重点了解其在职在岗、作用发挥和单位运营情况等,实地查看创业人才要重点了解人才的持股比例、企业运营情况及市场前景等。

(三)主管部门于7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1. 申报情况报告,一式1份。对放宽条件的申报人选,主管部门须出具破格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2.《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附件1),一式1份。

3.《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电子版用excel上报。

4.《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3)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6份。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情况报告。含申报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申报情况汇总等内容。

(二)《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按《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准备,与申报书一同骑缝装订,以A4纸印制,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数一般不超过80页。申报人选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三)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重要工作经历须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如提供的材料中有用中文以外语种的,请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申报人代表性论著除外)。

(四)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内容一致,分类建立文件夹:一是按照创新、创业分类建立文件夹;二是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申报人简表(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表”、“张X照片”)等;三是申报人选汇总表直接放在根目录。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要认真研究各类表格的填写,注意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推荐理由、支持措施和相关承诺等。

(三)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本人直接相关,对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5)严格审核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四)对于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精尖”人才,可参照本通知内容,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商市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国际人才网(www.hf-talent.com)“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处,杨阳

联系电话:63537406    传真:63537406。

附件:

1. 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

2. 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人才)

3. 2019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人才)

4. 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

5. 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9〕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实施“庐州英才”培养计划,现就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人数

申报对象为长期在我市创新创业、直接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2019年庐州英才拟选拔不超过50人,其中庐州创新英才20名左右,庐州创业英才3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一)庐州英才的申报单位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和新型协同创新平台,不含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优先支持设立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一家申报单位限报一名人选,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创新或创业庐州英才中的一项。

(三)国有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我市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省“特支计划”、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领军人才”、“ 庐州英才”。

(四)已获“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项目资助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资助。

(五)具体条件:

1. 庐州创新英才

(1)主持重大科研项目、领导高层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驻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3)在合肥工作不少于5年(2014年7月1日前来肥),其中在申报企业工作不少于2年(2017年7月1日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1日后出生)。入选后须为申报企业服务不少于5年。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管理才能和创新意识。

2. 庐州创业英才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本人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得迁出合肥市。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能够填补省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

(4)企业应于2011年1月1日之后,2018年7月1日之前在合肥市创办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管理才能、创新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申报人,以及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申报人。

三、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书》(附件2、3),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报相应主管部门,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是指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考量提出推荐申报人选(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并确保申报书、简表、汇总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相互一致,信息真实、完整。实地查看创新人才要重点了解其在职在岗、作用发挥和单位运营情况等,实地查看创业人才要重点了解人才的持股比例、企业运营情况及市场前景等。

(三)主管部门于7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成光盘一并报送:

1.《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书》(附件2、3)及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

2.《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人选简表》(附件4),一式1份。

3.《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电子版用excel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目录,按申报书后“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成册,以A4纸印制,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数一般不超过60页。汇总表、简表无需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内容一致,分类建立文件夹:一是按照创新、创业分类建立文件夹;二是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申报人简表(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表”)等;三是申报人选汇总表直接放在根目录。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二)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申报(见附件1)。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选、内部公示等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三)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申报人直接相关,对照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6)严格审核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先锋网(www.hfxf.gov.cn)和合肥国际人才网(www.hf-talent.com)“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张震

电  话:0551-63537424    传真:0551-63537406。

附件:

1. 2019年“庐州英才”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书(创新人才)

3. 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书(创业人才)

4. 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人选简表

5. 2019年“庐州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

6. 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继续开展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市“228”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置总数50个左右,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设置。

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团队数不超过12个,每个开发区推荐申报的团队数不超过20个。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人才队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二)创新团队申报的创新项目。技术上具有先进性,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或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促进作用,无知识产权纠纷。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科研项目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创新团队的组建要求:

1. 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一半;

2. 鼓励设立单位引进、集聚驻肥高校院所及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创新团队;

3. 组建的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应能力互补,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其中三分之二,并需明确1人协助带头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4. 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有技术成果转化收入的优先支持。

(四)选聘团队带头人的要求:

1. 一般应从本单位技术骨干中选聘;本单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从持有本单位股权的国内外专家中选聘,或从与本单位有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中选聘。

2.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技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公认度。

3. 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目前设有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是指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人社局)。

(二)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团队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考量提出推荐申报团队(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实地查看要重点了解设立单位经营发展和科研实力、创新项目进展和市场前景、研发团队成员组成等情况。

(三)主管部门于7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成光盘一并报送:

1.《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

2.《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简况表》(附件2),一式1份。

3.《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用excel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和附件。《申请表》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按《附件证明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准备,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成册,以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数一般不超过60页。汇总表无需装订。

(二)《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的创新项目预研有关材料;(2)团队组建有关材料(如聘书、合同或协议、结构分析等);(3)团队带头人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成果业绩材料等);(4)团队核心成员有关材料;(5)企业资质材料;(6)企业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材料;(7)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8)企业近3年完税证明材料;(9)企业2018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

(四)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内容一致,每个申报团队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表》、申请表附件、《设立简况表》(如“XX申报表”、“XX附件”、“XX简况表”)等。申报汇总表直接放在根目录。

做好申报工作是深入实施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有序推进。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先锋网(www.hfxf.gov.cn)和合肥国际人才网(www.hf-talent.com)“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市委组织部人才综合处  方楚仪

联系电话:0551-63537424  传真:0551-63537406

附件:

1. 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2. 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简况表

3. 2019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4. 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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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合肥国际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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