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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万奖励,2019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评审结果公示
政策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019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开展了2019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验收和评估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部门会商等程序,形成了建议方案,并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改革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方式以来人、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承办处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改革处
邮政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联系电话:0551—62602946,62602954电子邮箱:ahfgwggcx@163.com附件1
(工程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2
新认定且运行满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3
参加运行评估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估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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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安徽品牌
来源 / 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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