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年度安徽省“一室一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
关于编制2020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的通知
皖科基地秘〔2021〕83号
有关市科技局,“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编制2020年度“一室一中心”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已认定的14家省实验室和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中的年度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安排,结合2020年工作推进进展情况,认真编制“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018年度认定的首批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已满3年,不需编制年度报告,将参加三年定期评估,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年度报告是“一室一中心”年度考核主要依据。省科技厅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提交的各“一室一中心”年度报告组织评审,结合现场考察,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奖补经费分配依据。
3. 年度工作报告的数据填报应真实、准确,相关成果应列出目录清单,不需要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报告若涉及有关保密事项,需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三、材料报送
年度工作报告经“一室一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纸质版(一式2份)于4月1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电子版(PDF,含盖章扫描页)发送至邮箱455250844@qq.com。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基础研究管理中心)是省科技厅新设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一室一中心”等创新基地相关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
联系人: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805室,邮编:230071
省科技厅基地处:关闯,电话:0551-62655756
附件:
1. 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一室一中心”名单
2. “一室一中心”年度工作报告提纲(2020年度)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关于编制2020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的通知
皖科基地秘〔2021〕84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5日
其他人都在看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