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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领导公开羞辱“扇耳光”,被同事“围攻辱骂”的男人,有多罪大恶极?

奔奔 奔波儿灞与灞波儿奔 2021-01-25

鱼丸好,我是奔奔。
 
都说“酒壮怂人胆”。
但在奔奔看来,相比助益,“酒”更多时候,成了某些人“撒泼”的借口。

今天就有一条“喝酒坏事”的新闻。


奔奔点进新闻,同作为社畜,代入感太强,已经开始生气。
 
事情是这样的。
四天前,也就是20日。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的员工们进行了一次聚餐。
 
聚餐期间,新入职的员工杨某因为“不喝酒”,跟领导发生了不愉快。
杨某因为个人原因,已经十年没有喝酒了。
聚餐前,也早早地跟领导解释过,自己不能喝酒。

 
但在饭桌上,酒过三巡,支行的领导董某,走到不喝酒的杨某面前,质问他,并且扇了他耳光。
 
除了肢体伤害,董某嘴里也骂骂咧咧。
脏话连篇,指责杨某“不给面子”“不识时务”。

 
奔奔一想问问这位领导,你们到底是卖酒的,还是开银行的?
“喝酒”什么时候成了“银行的工作刚需”?
 
二想替这位杨姓员工鸣不平。
本来双方只是单纯的劳动雇佣关系,你出钱他出力,法律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
 
怎么一到职场,一到企业,一到某些领导这里,规则就变了呢?

 
奔奔之所以对这件事这么生气,是因为这不仅仅是“个体遭遇”,它其实是个普遍现象。
 
不敢保证每个人在工作中,百分百都受到过诸如此的“职场霸凌”。
但几乎每年,因为“奇葩企业文化”闹出笑话的事件,总是层出不穷。
 
轻一点的,随意践踏你的尊严,不把人当人看。
年会上,让男人穿女装。

 
让女人穿奇装。

 
仅仅一个“打耳光”,他们都能玩得不同,玩出花样。
男员工并排站,女领导亲自上手“扇”。

 
底层员工“互扇”。

 
男员工光着上半身,跪在台上,公开表演“扇”。

 
这不是电视剧,他们都是成年人。
因为一份工作,他们不仅要出卖劳动力,还要出卖灵魂。
 
可他们也是谁的女儿,谁的爸爸,谁的老婆。
在家里或许是个宝,出门连“人”都做不了。

 
领导却不管你这些。
既然要惩罚,只是简单的“精神折磨”对领导们来说,显然效果跟程度都不够“刺激”。
于是他们想出了越来越多的,变态“体罚手段”。
 
“给爷爬”在我们嘴里是一句调侃。
到了领导眼中,那是一种“痛感”。

 
几年前的河南郑州,十几个人绕着如意湖爬行。
每个人的衣服和裤子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
有人甚至鲜血直流。

 
21世纪,他们没犯什么需要“砍头”的罪,只是因为没完成业绩,就要像“狗”一样,在地上爬来爬去。

 
或许有鱼丸不能理解,生而为人,为什么做了领导就这么冷血?
奔奔想告诉大家,冷血并非他们的全部。
 
他们觉得,付你工资,就能买你的一切。
包括你的人生自由,人生健康和安全。
 
并且以此为荣,以此为乐。

女员工排队接受老板的亲吻
 
2017年,成都一家摄影店,被曝光了一件赅人听闻的事。
 
因为员工没能按规定完成业绩,被惩罚喝厕所水。
脏兮兮的厕所,垃圾桶里还堆着用过的,白花花的卫生用品。

 
一位男员工和一位女员工,用纸杯直接在蹲便池中取了半杯水,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喝了下去。

 
实话实说,隔着屏幕,奔奔都快抑制不住自己的生理冲动。
更何况这位亲自喝下去的女生。
 
同样恶心的事,今年也刚刚发生过。
6月份,毕节一家装饰公司的“处罚清单”被曝光。

 
跟清单一起曝光的,还有一段员工“生吞蚯蚓”的视频。
上一秒,活生生的蚯蚓还在手上蠕动。


下一秒,员工就用矿泉水,将蚯蚓咽了下去。

 
看得出来,吃蚯蚓的人也是情非得已。
因为不吃的话,就要面临近500元的“经济罚款”。

 
比起罚钱,很多人宁愿暂时恶心一下,接受生理惩罚。
 
但这恶心其实并不短暂。
无论是喝厕所水的女生,还是吞蚯蚓的女生,她们的举动,都被旁观的领导完整记录下来,得意洋洋地发到了工作群里。
 
经历了职场霸凌的员工们,还要被作为“反面教材”,接受二次凌辱。

视频甚至被传到了其他群
 
为什么有些员工根本想不到去“反抗”???
 
因为领导们喜欢把这种“公然处刑”的惩罚手段,包装成“狼性文化”与“团队精神”。 
员工就渐渐被洗脑了。

 
“对自己狠,才能出好业绩。”
“完不成业绩,那是拖团队的后腿,理应接受惩罚”

 
奔奔今天也想告诉大家,告诉有这样想法的人:
这些所谓“企业文化”和“职场规则”,其实完全没有任何依据。

企业确实有制定“公司规章”的自由,但一切企业文化和职场规则,都建立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
所有打着“狼性文化”的旗号,对员工进行精神侮辱和生理体罚的行为,都是在犯罪。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让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奔奔知道,现实的职场霸凌情况,远比我们现在看到的严重。
 
但奔奔怕的并非被伤害的员工不敢愤起反抗;

 
怕的是,有些人早已被“同化”,不反抗就罢了,还要帮着“施虐”的人,一起批评受害者。
同是“弱者”,不分黑白,反向倒戈,才是最可悲的。
 
厦门国际银行事件中。
当事人杨某自述过:
 
那天晚上他被领导扇了耳光辱骂后,本准备离开。
没想到,身为同事的部分人,一直追着他骂到电梯处。

 
不止他的同事,网上留言,如此云云。

 
最后,被扇耳光的是他。
道歉的是他。
被同事,甚至陌生人,追着骂的,还是他。
 
这一次,被打耳光的杨某,顶着一切压力,站出来。
涉事领导才受到了该有的惩罚。

 
他却还是逃不掉“被骂”的结局。

 
下一次,
再下一次,
当再有人被扇耳光,被辱骂,被逼吃蚯蚓的时候,
 
我们要用什么,
鼓励他们勇敢站出来?


—今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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