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 |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一、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二)赛道安排
(三)赛道要求(详见附件赛道方案)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其他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二、校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5月10日前)
(二)项目评审
(三)优秀项目辅导
三、大赛奖项
(一)竞赛资金奖励
(二)组织奖
(三)配套支持
四、工作要求
附件:
1.“互联网+”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互联网 ”大赛评审规则
3.“互联网 ”大赛项目计划书封面
4.“互联网+”大赛报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5. 学生报名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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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丨华商学院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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