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四部门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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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益读社今天和各位一同学习了解:
意见提出目标:
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
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目标怎么实现?
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一)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
构建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
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分析、智能调度、智能监管、辅助决策,全面支撑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与发展。
因地制宜有序探索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动虚实共生、仿真推演、迭代优化的数字孪生场景落地。
(二)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
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平台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深化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和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协同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三维建模等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高数据要素应用支撑与服务能力。
(三)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
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融合的数字化场景,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大数据分析。
推动城市“数字更新”,加快街区、商圈等城市微单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
深化城市场景开放促进以城带产,提升产业聚合力。
加速创新资源共享助力以产促城,发展虚拟园区和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增强城市数字经济就业吸附力。
(四)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
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
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全过程各环节数据融通。
依托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整合状态感知、建模分析、城市运行、应急指挥等功能,协同高效处置。
探索基层一体化智慧治理体系,加快高频数据按需合规回流基层,形成基层数据可有效沉淀、可快速共享的应用服务体系。
探索建设基于城市统一标识体系的“城市码”,推进房屋建筑、重大项目等“落图+赋码”机制,形成“多码合一、一码互联”的服务治理体系。
(五)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
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以便民惠企为导向,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拓展涉企服务广度和深度。
支持地方建立多元参与和公众监督机制,及时回应民众关切。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推动数字技术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融合,促进优质公共资源跨时空共享。
加强数字化赋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设。
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积极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助力重点人群跨越数字鸿沟。
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加快智慧餐饮、智能出行、数字家庭、上门经济、即时零售等新场景建设,打造城市数字消费新地标。
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以数字技术深入挖掘城市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数字文创、数字内容等服务供给,发展智慧旅游。
(六)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
打造智慧高效生态环境数字化监测体系,加强跨部门生态治理业务集成和数据联动,支撑美丽城市建设。
增强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智慧协同模式,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
建立多方参与的碳普惠机制,探索构建个人企业碳账户、碳足迹等数据空间应用。
倡导绿色出行、数字消费等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生活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完善城市常态事件和应急事件分类处置流程,打破城市管理条块分割和信息壁垒,实现弹性适应、快速恢复。
加强城市数字空间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加快推进城市数据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加强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过程安全监管,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推进建设有韧性的城市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健全数据要素流通领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预警、数据安全事件通报和应急处理机制。
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
(八)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加快建设新型广播电视网络,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探索发展数字低空基础设施。
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实现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政府部门之间、政企之间、产业链环节间数据可信可控流通。
加快推动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园林绿地、燃气热力、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
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综合能源服务绿色低碳效益。
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九)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加快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
加快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平台,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关联贯通政务数据资源,推进城市重点场景业务数据“按需共享、应享尽享”。
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
构建动态更新、分类分级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价。
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
(十)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规则规范和运行流程体系。
探索央地协同推进数字化变革与制度创新。
推动完善公共数据管理和授权运营法规政策,细化完善配套措施。
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数据互操作、数字孪生、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研制,促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十一)创新运营运维模式
加快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
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等系统与部门业务需求、市民企业反馈相互贯通、迭代优化的运维机制。
支持各地创新一体化、规范化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各类数字资源统一编目、配置、运维闭环。
(十二)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
推动城市群数字一体化发展,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强化数据要素共享利用,数字服务普惠共享,数字治理高效协同。
推动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开展共建数字产业园区、数字消费帮扶等活动,加强先进规划理念、建设经验、管理模式复制推广。
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协同建设,推动城乡数字设施共享、数据资源整合,产业生态互促、公共服务共用。
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际合作,支持建立数字化合作伙伴关系,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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