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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维护,确保医保费用及时结算。
1
临时新增收费编码
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治疗药品和项目编码,并且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院收治确诊患者时通过传送临时新增编码结算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费用结算。
2
减轻患者和医院垫付压力
发挥兜底保障效能,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所有医保一站式待遇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等即时刷卡结算的基础上,财政兜底负担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代参保患者向财政结算补助,患者无需自行支付。
3
做好异地就医应急服务
外省参保人员在我省医疗机构救治,需要医保经办机构协助的,省医保中心将第一时间响应,及时给予协助。
4
为尚未办结参保手续患者提供便利
对参保手续尚未办结、未领取社保卡等参保患者,沟通医疗机构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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