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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速递︱我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成果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印发了十大典型案例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等部门借鉴其经验做法,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其中,由我院承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上海奉贤区张某等5人非法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经过两年在部分地方开展试点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在全国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1月,各地共办理赔偿案件945件,已结案586件,其中以磋商方式结案占比超过三分之二。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我院科研人员在承担“上海奉贤区张某等5人非法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鉴定评估工作过程中,科学论证并确定了该案的各项边界条件,包括倾倒物的定性、倾倒垃圾数量、倾倒面积以及损害费用等情况,为后续磋商的启动以及磋商中首次引入履约保证金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供稿人:朱悦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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