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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市环科院专家助力长三角区域标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宣贯培训
5月28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联合组织召开长三角区域首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宣贯培训会,市环科院专家受邀解读了近日发布实施的《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此次培训面向“三省一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市局法规处介绍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DB31/T 310007-2021、DB32/T 310007-2021、DB33/T 310007-2021、DB34/T 310007-2021)制定的总体情况,市环科院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张钢锋高工简要介绍了该标准的立项背景与编制过程,重点讲解了该标准的框架、适用范围、术语定义、技术与管理要求等内容,并围绕设备泄漏VOCs的源头控制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措施逐一展开说明,同时对该标准提出的管理要求给出了相应的实施建议。
作为首批发布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之一,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此次培训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累计吸引近3400人次观看,受到业界广泛关注。此次宣贯培训加深了长三角区域有关部门和企业对该标准的理解和认识,加快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向深里做、往实里走的步伐。
供稿人:卜梦雅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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