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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成交!端州旧改地块成功出让!楼面2740元/平
值得一提的是,该用地属于31区“三旧”改造单元用地,为七星鸵鸟园旧城镇用地改造项目,必须整体规划,整体建设。
“三旧”改造任务分配情况表(2019-2021年) 单位:亩 | |||
行政区划 | 2019-2021年“三旧”改造任务面积 | 2019-2021年完成“工改工”改造项目任务面积 | |
新增实施改造任务面积 | 完成改造任务面积 | ||
端州区 | 1847 | 786 | 126 |
鼎湖区(含肇庆新区) | 697 | 405 | 40 |
高要区 | 1525 | 899 | 152 |
四会市 | 1072 | 653 | 103 |
广宁县 | 628 | 369 | 0 |
德庆县 | 412 | 256 | 0 |
封开县 | 454 | 276 | 0 |
怀集县 | 739 | 485 | 0 |
高新区 | 626 | 371 | 79 |
全市 | 8000 | 4500 | 500 |
制表:肇庆楼市 |
2、组织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应根据成片连片改造需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划定改造单元,组织编制实施“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对以拆除重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实施改造需要保留的历史遗产、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制定相应保护管理措施。
3、优化市县层面审批流程。依法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优化审批权限配置,明确各环节(包括政府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探索“三旧”改造用地审批事项一次性打包审批。
4、优化微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并联审查审批制度,制定优化规划、用地、建设、消防、商事登记等审批手续办理流程的操作细则。
5、实施区域评估制度。各地加快组织对改造项目集中区域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
6、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规定。对本地已出台文件中土地收储补偿标准、协议出让地价计收标准、出让收益返还标准、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等规定进行梳理和修订,进一步整合优化奖补政策,探索完善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旧村庄改造公开选择合作改造单位、自行改造项目无偿移交公益性用地、政府引入市场主体实施拆迁改造、不动产注销登记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7、制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具体规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三旧”改造中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核算方法及补偿安置方式。
8、加大财政奖补力度。落实资金保障,重点支持村级工业园改造、“工改工”项目及公益性项目建设。
9、落实改造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梳理“三旧”改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费政策。
10、建立倒逼促改制度。建立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对用地效率进行分等定级,并制定实施用能、用电、用水、排污权等方面差别化配置政策。建立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综合手段提高“三旧”用地占用人的运营成本,倒逼其主动升级改造。
11、完善项目协议监管机制。对改造项目实施提出约束条件的部门,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依据项目监管协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约定或规定进行联合监管,并按职能分工依法依规或依约进行处置。建立银行履约保函、补偿安置资金监管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村企合作改造协议监管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企业履约监管。
12、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建立“工改工”项目市场调控机制,防范商业资本炒作工业地产。建立工业用地、厂房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实时发布厂房供需及交易信息。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类改造项目管理,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防止变相实施“工改商”。
13、探索政府裁决。各地对“三旧”改造项目,存在多数原权利主体同意改造、少数原权利主体不同意改造的,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16点规定,积极探索政府裁决解决,依法有效化解相关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14、完善地方“三旧”改造政策配套。启动“三旧”改造调研工作,对《肇庆市“三旧”改造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展修订工作。针对《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地方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县(市、区)、管委会可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更具执行性的配套文件,经报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