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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搭建司法直通车,助力“旧房改造”跑出加速度

为群众办实事的 上海闵行法院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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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  罗香琴

民生实事办好,百姓点赞叫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上海闵行法院通过座谈走访、分析案情民意、梳理甄别涉诉信访矛盾等形式,广泛收集、分类梳理群众意见,并以此为切入点、突破口,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一批实事项目。


近日,上海闵行法院民事审判庭从一批“旧房改造”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看到了民生关切。


民生工程遭遇“绊脚石”

        “暖心事”成了“糟心事”

旧住房更新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闵行区实事工程之一,“旧房改造”不仅能实实在在解决居民的居住困难问题,更能满足维护城市运营安全的要求,有力推动闵行建成现代化主城区。


江川街道系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块工业基地,上世纪50年代末,上海工业领域的“四大金刚”落户江川路街道,建设了一批职工宿舍。超过50年房龄的老房子,设施老化,部分墙面开裂,也没有独立的厨卫设施,排队上厕所、煮饭都是家常便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已是刻不容缓。


因此“旧房改造”伊始就得到了大部分居民的拥护,但个别居民持“三不”政策,即不配合、不同意、不签约,阻碍了进程不说,还弄得其他人想改也不能动。一边是急着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一边是不理解想要做改造“钉子户”的居民,眼看着,“旧房改造”陷入了僵局。


一批“特殊”案件涌入法院

        拒绝的背后另有“隐情”

近期,上海闵行法院民事审判庭的陈春芳法官收到了一批“特别”的房屋租赁案件,案件的原告是江川路街道,被告是社区居民。由于“旧房改造”不能强制,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进程,保障大部分居民的居住权利,江川路街道只好诉诸法律,以承租人有义务配合出租人改造为由提起诉讼。


执业20余年的陈春芳法官敏感地觉察到了案件的“特殊性”。主体特殊、案件量集中,这背后一定有“隐情”。调解的过程中,陈春芳法官一一倾听了当事人的诉求和答辩意见,她挨个谈话,了解不同意改造的理由,“有人担心改造后影响房屋的采光、有人担心改造后会增加租金、有人担心老房子经过整改质量更会受到影响……”在陈法官的努力下,居民们袒露了心声。


“这些案件不能一刀切办理,这些拒绝改造的居民很多都是靠低保生活,也不具备另行购房、租房的能力,如果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做出判决,日后也很难执行,反倒让民生工程大打折扣。还得实地去看看。”


法律保障筑牢“奠基石”

        让民生工程暖心又舒心

除了江川街道涉及“旧房改造”的居民起诉至上海闵行法院,江川街道相关领导也前来寻求支持,希望能借助司法力量破解难题。百姓生活“小事”紧连群众福祉“大事”。陈春芳法官反应的情况引起了院、庭领导的高度重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学新、民事审判庭庭长方敏及陈春芳法官等迅速组队,决定前往调研。


在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斌的陪同下,尹院长一行走进改造居民家中,耐心倾听居民对于“旧房改造”的实际诉求,记录、了解少数居民不愿意配合改造的真正原因。经过多次沟通和梳理,全面掌握了“旧房改造”中的推进障碍和百居民困扰,并针对性地沟通解决方案、提出法律建议,赢得居民们的好评和点赞。


“上海闵行法院的法官们在江川路旧房改造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用判决、调解,进一步为居民厘清了权利义务关系。通过释法明理,为旧房改造工作撑起了法律保护伞。”谈起法院的工作,范主任频频点赞。

此次调研搭建了司法服务“旧房改造”的便民直通车,进一步畅通了沟通对接机制,助力“旧房改造”跑出“加速度”。下一阶段,上海闵行法院将进一步对接排摸闵行区各街镇“旧房改造”现状,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做好“旧房改造”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申请、鉴定评估、纠纷化解等流程解释工作,以“旧房改造”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经验,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责任编辑 :陈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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