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这是我们最想送你的礼物!
儿童节,最想送你的礼物
ALL FOR YOU
我们的年龄差很多,
而你的眼睛总有星光闪烁;
我们的身高差很多,
而你却比我要勇敢的多;
我们的阅历差很多,
而你心里装的梦想却很大很大......
孩子的小小宇宙,
是我们爱这个世界的理由。
今天是6月1日国际儿童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也于今日正式施行。
闵法君思量许久,
作为法律人究竟要送什么样的礼物给你?
为了守护孩子们的“宇宙”
我想这才是最想要送给你的儿童节礼物
“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篇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拒绝以爱之名,行暴力之实
“只是孩子间打闹而已,算什么霸凌”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篇第三十九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呵护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孩子的尊严
“我给你礼物,我们做个游戏好不好?”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篇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 ,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社会保护篇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永远不做沉默的羔羊
“她看起来没事啊”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篇第二十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篇第三十条规定,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守护青苹果,别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禁止未成年入内”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社会保护篇第五十八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孩子的童年不容许在这里挥霍
“网站没问题,是他自己不小心点进去的”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网络保护篇第七十四条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还青少年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给孩子们的礼物,
不应是疲惫与压力,
不应是苛责与控制,
不应是诱惑与交易,
而应该是真实的快乐与童真。
再次祝所有适龄、超龄的儿童们
儿童节快乐!
责任编辑 :陈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