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童心,与法同行|梅陇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
文字来源
梅陇法庭 赵文卓
“法庭开放日”
前 言: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梅陇法庭携手梅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法伴童心,与法同行”为主题,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庭开放日”活动。
近日,梅陇法庭迎来了一群可爱的“小客人”,他们来自梅陇镇的各个亲子家庭。在这里,他们经历了一场“法院奇妙之旅”,让我们跟着镜头,一起揭开他们内心中关于法院工作的“神秘面纱”。当萌娃来到法院,会带来怎样的惊喜与火花?
踏入法院,梅陇法庭庭长徐剑虹法官向小朋友们介绍了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随后,梅陇法庭副庭长沈会川法官带领孩子们逐一参观了调解室和各个法庭的,并详细讲述了每个设备的功能。
面对全然陌生的法庭环境、新奇的法庭设备,小朋友们个个睁大着好奇的双眼四周打量,聆听着沈法官的讲解,在心中勾勒着关于“法”的初印象。
随后,小朋友们来到梅陇法庭第一法庭旁听席落座,开始认真倾听沈法官的普法小课堂。让我们跟随沈法官的讲解,一起打开神秘的法律之门吧!
Part1.
与“法”有关的小知识
小朋友们,大家听到法院,会想到什么呀?
“我会想到法官”
“我知道我知道,法院里面有警察叔叔”
“法院是主持正义的地方”……
小朋友们,知道这个词语怎么读吗?”
“我会,读獬豸(xiezhi)(第四声)。”
这位小朋友真棒,这个像独角兽一样的动物,就是獬豸,是远古时代代表公平正义的神兽……
神兽的眼睛为什么长在这里?
“我觉得他是神兽,长相肯定不一样……”
现在请小朋友们来给“法”这个字组个词好吗?
“法院”
“法官”
“法…..恩…..法庭”……
那小朋友知道法院的等级吗?
“这个我知道,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
小朋友们知道民法典有多少条吗?
“三百多条”
“八百多条”
“我觉得有一千多条”
“好多好多条”……
那我现在告诉你们,民法典有1260条哦~
Part2.
送给小伙伴的礼物,可以要回来吗?
现在我们讲个跟小朋友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小知识,《民法典》中有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如果满了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像我们刚刚说五岁的小朋友,他送了一个钥匙扣给旁边八岁的小伙伴,那他反悔了可不可以要回来?”
“可以”…….
对的,他可以要回来,那反过来呢,如果是八岁的小朋友将自己的钥匙扣给这个五岁的小朋友,反悔后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
“不可以啦,他八岁啦”…….
这个小朋友说的对,他八岁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钥匙扣的价值比较小,他完全可以自主决定赠送钥匙扣给其他小朋友,这一赠送行为是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有效。那如果这个小朋友送的是一个手机呢?
“那就不行啦”…….
对的,因为手机价值比较高昂,赠送手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他自己这个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限制范围,无法自行决定,所以无效。
Part3.
爸爸妈妈可以帮我们收红包吗?
再给小朋友讲一个小例子,咱们过年红包是不是都是爸爸妈妈收起来的?他们可以收小朋友的红包吗?
“不可以的,那是小朋友们的”
“可以帮我们收起来”……
那他们可以收起来擅自为自己买化妆品或者给游戏充值吗?
不可以,爸爸妈妈不能拿我的红包为自己买东西。
对的,爸爸妈妈可以帮我们小朋友保管,但不能自己用,因为他们是监护人,要保护我们被监护人的利益,但爸爸妈妈可以拿红包去帮小朋友付学费哦
“啊,还可以付学费呀?”
“哎哟……”
另外,如果小朋友在学校打架了,有财产的话要拿自己的财产去赔偿,就是你们的红包也可以用去赔偿啦,不够的话再是监护人也就是爸爸妈妈赔偿,所以小朋友们不能在学校打架哦。
“哈哈哈”
“不能打架,打架不好”
“打架红包就没啦”……
Part4.
买到过期可乐怎么办呀?
小朋友们有没有买到过过期可乐啊?
“没有!”
如果买到了,那我要跟你们说声恭喜,中奖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你们可以让他退货,并获得十倍赔偿哦。
“哇~太棒了!”
小朋友们心中关于法院的印象就像一块块碎片一样,通过三十分钟的普法,慢慢形成了完成的拼图轮廓。
在普法过程中,梅陇法庭的徐庭长身着法袍进行了“时装秀”,带领小朋友们一起近距离学习法袍、法徽的含义与历史变迁。
最后到了小朋友们最期待的环节:“敲响法槌”。他们登上审判台,轮流敲响法槌,过了一把“法官瘾”,在掷地有声中切身感受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孩子们的“法院奇妙之旅”结束了,但这次在梅陇法庭的旅程在他们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希望这颗种子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慢慢生根发芽,最后长成参天大树。
后 记:
“听到刚刚法官说的了没,以后你的红包就用来交学费了,法律是允许的,哈哈哈”
“爸爸,不要嘛,你帮我存起来”
……
“妈妈妈妈,我们去买可乐。”
“买可乐干嘛,你要喝吗?”
“我要看看有没有过期的,然后找老板讲道理”……
……
“爸爸,我九岁了,就可以送小伙伴钥匙扣作为礼物啦”
“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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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梅陇法庭一直致力于参与辖区社会治理,积极参加“法进社区”、“法护人生,和谐梅陇”、“法进邻里中心”等活动,参与服务闵行南部科创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六个一机制”活动,推荐资深劳动法法官加入顾问团队,每月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仅2021年就为梅陇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咨询和开放日活动共计11次。今后,梅陇法庭将继续发挥法庭在多元纠纷解决中的桥头堡垒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陈淋清 陈逸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