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有这两条线索的请速报!
上海闵行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志清与被执行人北京中视薪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孔腾飞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北京中视薪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孔腾飞不履行(2020)沪0112民初2572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金额为本金93万元及相应逾期退款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汪志清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北京中视薪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晓景产业园205号D区一层2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5HC90Y。
被执行人:
孔腾飞,男,1987年2月28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杞县高阳镇王桥村第四组58号,身份证号:410221198702285932。
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上海闵行法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
一、根据下落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使其到案履行,或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悬赏金;
二、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对于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上海闵行法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上海闵行法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
线索提供电话:
021-64120000*2512
联系人:杨法官
特此公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素材来源 :执行局
责任编辑 :陈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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