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猛烈!事故后不及时撤离,二次事故突如其来…
5月2日晚
在兰海高速钦州西收费站附近路段
一辆小车撞上护栏后停在行车道上
但是车上人员未及时撤离
十几分钟后
后方一辆小车疾驰而来
……
当天晚上23时左右,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看到两车停在行车道上,由于撞击较为猛烈,两车车头已经严重受损。
经民警向双方司机询问了解到,事故起源先是黄色浙E小车在行驶中失控撞上护栏后停在路面,事发后,驾驶员虽然报了警,但是车上人员却并未下车撤离到护栏外,也未在事故后方摆放警示标志。约18分钟后,后方另一辆红色桂K小车避让不及不慎撞了上来。二次事故发生后,两车上各有1人轻微擦伤。
了解事发原因后,由于浙E小车驾驶员未做到“人撤离,即摆牌”;桂K小车司机在行驶中疏于对前方路面观察。最终,民警判定,在这起事故中双方司机负同等责任。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
当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来车方向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转移到安全地带。要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这九字警句来操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内容来源:七大队
值班编辑:寒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