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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三位素不相识的司机…

名言道:缘在天定,份靠人为

就是这么巧

同一时间

同一地点

三位司机因为同一件事

走到了交警面前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在G80广昆高速横州服务区开展统一行动时,短短半小时之内,接连查处了三辆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

当民警接收到这三辆车的预警信息后,便开启精准打击模式,分别将这三辆车引导进服务区的检查区域内进行检查。

(白色桂L小型普通客车监控拍摄图片)
(灰色桂A小型轿车监控拍摄图片)
(白色桂A小型普通客车监控拍摄图片)
经核查,这三辆车均存在未年检和未购买交强险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对三位驾驶员采取了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有缘归有缘

但是三位驾驶员未购买交强险的理由

却各不相同

↓↓↓

我之前一直都在广东打工,车子一直放在家里,这次回来我打算把车子开去广东用,因为车子放了太久,忘记买保险和年检了


车子是我老婆的车,她平时不太关注这方面的事情,我今天被你们查到了才知道没有买保险


没有人跟我说过要买这个保险啊,没买保险不能开车的吗?我开车小心一点就行了嘛……

最后,执勤民警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启动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快速办理机制,对三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快速处理,尽可能的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将车辆当天返还。

相关链接:不用拖车、现场办理!广西高速交警率先推行这项便民措施…


阅读延伸:交强险了解一下

“交强险”,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01

交强险到底有什么用?


想要搞清楚“交强险”到底有啥用,我们先要了解交强险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首次提出: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开始实施:2006年3月21日颁布的《交强险条例》,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替换为“交强险”。

普遍实行: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以及日益增长的用车需求,2007年7月1日交强险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

国家之所以迅速落实并强制性让车主购买交强险,主要是因为商业车险的投保率较低,许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或因事故责任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偿,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简单地说,有了交强险,车主损失少了,受害者补偿也有了。所以,交强险的“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02

不买交强险会有啥后果?


既然叫做交强险,那一般就是强制购买的,如果车主硬是不买,可能会遭遇以下几个情况:


● 扣车罚款: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 缺少保障: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车主将自己支付巨款赔付;


● 年检被卡:不交交强险机动车的年检等一系列检测是不能通过的。



内容来源:十三大队

值班编辑: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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