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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两位司机下车就争吵,蜀黍耐心调解…

9月18日

在泉南高速上就有这么两位司机

高速上发生追尾后

不是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而是就地争论

险象环生

当天上午1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G72泉南高速柳州往南宁方向新兴服务区出口处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一辆轿车和一辆小货车停在路口,车辆后方摆放着三角警示牌,车旁还站着两波人,似乎在争吵。
见状
民警立即将警车靠边停下
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上前询问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结果原来两车在各自车道上正常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小轿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车,于是想要向左边变道,谁知在变道过程中不慎刮碰到左侧正常行驶的小货车。刮碰后,小轿车驾驶员因事故耽误行程时间,就态度恶劣的指责小货车驾驶员,双方因此发生激烈口角。

在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后,民警耐心地调解双方矛盾,经民警调解,两位驾驶员已归于平静,并互相道歉,不再争吵。

调节完毕之后,民警根据法相关律规定,认定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谢谢警察同志,这么耐心听我们说话,还不厌其烦的调解我们的矛盾,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开久了,我们都有些疲惫,火气就大了些。”分别前,小轿车驾驶员挠了挠头对民警说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高速公路上行车
车辆多、车速快
发生事故后先别急着争论
而是要妥善处理
否则其他车辆若未及时发现前方异常情况
极易导致二次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

高速上发生事故后怎么做?


01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02


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上,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03


撤离至安全地带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可以移动的,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拍照或标划事故现场位置等形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人员撤离到路外安全地点并报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04


驾驶人应具备防御性驾驶理论和操作技能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前车情况,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同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环境,能够“预见”由其他驾驶人、行人、不良气候或路况而引发的危险,并能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有效措施,不出现被动性的或者二次的交通事故。

广西高速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在车辆无法行驶的情况下,快速放置警示标志,人员全部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报警等待处理,切勿在车道上查看车损,聊天理论,以防二次事故发生。


内容来源:二大队
值班编辑: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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