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况检查莫忽视,出行平安无隐患
就是这样一个
经常被大家忽视的环节
10月1日下午17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在合浦执法服务站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刚驶出合浦收费站的灰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较为异常。上前了解情况后得知,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胎压报警灯突然报警,由于高速公路上车流多、车速又快,驾驶员不敢停车下来检查车况,只能小心往前开,刚出合浦收费站便看见执勤的民警,打算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寻求帮助。
9月18日晚2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来宾北收费站出口时,发现一辆小型载货汽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靠在应急车道上,驾驶员正焦急地站在车旁对车辆进行检查。民警看见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驾车前往来宾市区,在距离来宾北收费站几百米处时,车辆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手机也恰好没电无法报警救助,想自行修理又无从下手。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发动机出现故障,导致车辆无法启动。为了及时消除隐患,保障道路交通畅行,民警立即从警车后备箱中拿出牵引绳把故障车辆固定好,并用警车作为“拖车”,将车辆拖至来宾北高速出口外安全地带,并帮助驾驶员联系家人朋友。
案例三
9月13日16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G72泉南高速公路1255km(桂林往柳州方向)处时,发现一辆货车打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上,车旁还晃动着两个人影,货车体积大,占据了应急车道和第四车道的部分道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经民警了解情况得知,原来是货车在行驶中突然故障发生异响,货车驾驶员担心继续行驶出问题,便车停靠到应急车道上检查情况。了解情况后,民警驾驶警车护送货车走应急车道,安全驶出高速公路。
不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民警配合消防队员进行灭火作业。经过二十多分钟的紧张处置,明火得以被熄灭。案例五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称他知道货车钢板断裂和车身严重倾斜的情况,但凭借经验认为货车不会发生危险,又因急着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就抱着侥幸心理走了快车道,想着送完货再去修车。民警针对驾驶员的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使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身想法的错误以及上述行为的危险性,并驾驶用警车在后方做安全防护,一路护送故障车至两江收费站附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行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包括轮胎等,尤其是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避免出现轮胎、备胎等掉落的危险情形。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开车上路前
一定要检查车况
切勿“病车”上路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