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拉链式”交替通行怎么走?一旦走错就挨罚!
报告通妹,我在深圳自驾时吃到一张罚款300元的罚单。处罚原因是在车道合流处没有按照规定依次“交替通行”。请问问通妹:车道合流处不就是谁在前面谁先走么,难道这也违法?
通妹的回答是,
其实在汇合路口的行驶,
真的并不如我们“想当然”的那样
谁在前面谁先走,
司机应当按照交替通行的原则行驶!
那到底什么是交替通行原则?
遇到需要交替通行的道路应该怎么走?
什么是“拉链式”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循环行驶,像拉链一样,两边相互交替行进。
这种方式在我国交通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如果未按照此原则行驶将会受到200元的处罚,各地罚款数额均不同,如深圳罚款一般会多一些。
另外,那些想问另一辆还有一百多米远,是不是还要等他过的情况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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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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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视频,看一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i133921oqc7&width=500&height=375&auto=0
“拉链式”交替通行怎么走?
在交替通行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会标明车辆的行驶顺序和路线,相应地,路面上也会用喷涂数字的方式标明车辆行驶顺序。但目前各地的交替通行标志略有不同,驾车时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下面两张图分别是北京和深圳设置的交替通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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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替通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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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替通行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
总的来说,通行规则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目前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已开始推行这种通行方式,如果通友们在自己城市看到这样的提醒标志就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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