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找工作:单位好不好,这5项标准要看好!
又到了年后找工作的高峰期
工叔在这里要提醒一句
要想找个好单位
不能光看工资高不高
以下5点也是选单位的重要标准!
那么具体是哪5点呢?
快跟随工叔一起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用工约定双方权益保障的凭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者注意,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在很多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上厕所规定时间、生病要拍病照、加班不给加班费、怀孕要申请、单位同事不允许谈恋爱、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在职场上,明确新单位的各项纪律规定与了解工资收入同等重要。如今,很多单位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规定”。
劳动者在选择用人单位时,也应该了解单位的纪律规定。因为有些职场规定,不只是“奇葩”,更有可能涉嫌违法!劳动者一定要留心。
“娘家人”是谁?工会!
我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
所以受了委屈不要怕!拨打职工服务热线“12351”。“娘家人”一直在你身边!
工作中遭遇欠薪,有人为你出头;遭遇不测风云,有人为你雪中送炭;过生日时,有人送来祝福;逢年过节,有人送来节日慰问……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光以上五点还不够
工叔还帮大家总结了一些
求职寻岗的知识点
值得注意的是
在求职过程中
遇到“黑中介”
要小心!
1.没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过期;
2.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非法中介机构,却也在经营其它项目时兼营中介。
此类“黑中介”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或夸大事实,或无中生有,以“某某企业急招兼职者”的幌,引诱求职者前来报名,收取中介费。
一旦交完费,“信息”则遥遥无期,或者找几个做“托”的单位让求职者前去联系。几趟下来,求职者打工热情锐减并对社会实践感到一片茫然。
所以找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
最后
工叔希望大家都能找到
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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