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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追索劳动报酬路,工会来帮您 | 职工维权

工叔 四川工会 2020-08-20


案情介绍


王某,男,汉族,2017年12月28日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工地遭遇欠薪。


广元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当即安排法律工作部负责人,前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石门社区开展调查协调。



原来,2015年9月,石门社区将日间照料中心住宿楼承包给自然人张学,张学又将劳务分包给了他,并于同年11月21日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单价为300元/平方米。接着,他找来土建、木工、钢筋、水电等班组60多人进场施工,截至2016年10月工程完工,他们共完成人工产值170多万元。


对此,石门社区书记王延虎称,当初社区与张学达成共建“日间照料中心”协议,社区出地盘,张学出资金,房屋修好后,一部分交由社区使用,另一部分交由张学出售,用来抵扣工程款。目前房屋已出售近60%。经现场核实,该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27.5万元(扣除部分辅助材料款)。


从法律规定来看,当初社区与个人张学达成共建“日间照料中心”协议,应属无效协议。现因张学部分房屋未销售出去,拖欠了工人工资。“真打起官司来,张学和社区都会成为被告,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谁有钱,先垫付,再追偿。”




维权经过


广元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与川工报记者向晓文,职工律师团赵东林律师,石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工会主席及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等,前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石门社区开展调查协调。


面对欠薪事实,工会维权工作组集体商议后提出了解决方案:


1、以社区为主导,积极协助张学制定出具体解决农民工工资办法;


2、杜长清监督各劳务班组将农民工工资表、身份证、银行卡,尽快交给社区以作发放工资之用;


3、2018年1月10日前,社区将相关解决方案上报工会,1月20日前筹足资金现场兑付工资,并由广元市总工会、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石龙街道办事处工会监督发放,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


通过工会协调沟通,最终,社区负责人表示,会及时与张学协商,尽快拿出具体解决办法,按工会给出的兑付时限,妥善处理欠薪。



维权结果


经过多方协商,用工方给出了支付工资时间。2018年2月14日,农民工王某等10人终于拿到了拖欠的20万元工资。





律师点评


该案是一例违法分包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在一些地区,建筑施工管理不规范,导致非法分包、转包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既没有资质又没有资金担保能力的“包工头”私自招揽农民工在建筑企业务工,而建筑企业往往采取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放任包工头与农民工达成“口头协议”,同时建筑企业在支付劳动报酬时不是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而是按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因此一旦出现“包工头”拿钱后消失的情况,农民工的报酬就很难得到支付了。


对此,国家出台了专门规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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