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启动试点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近日下发。
自2020年起,选取黑龙江省等六家单位进行全面试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进行项目试点。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试点工作的通知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参与单位,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机构,各试点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根据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2020年起,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论述,针对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充分发挥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探索解决矛盾困难的办法举措,形成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全国层面试点。试点采用全面试点和项目试点相结合的方式分批进行。第一批试点安排13个地方和企业,其中全面试点单位6个,项目试点单位7个。试点期限一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1.全面试点单位:黑龙江省、江苏省、成都市、国家电网公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试点工作要根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结合已出台的配套改革措施,重点围绕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和队伍壮大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力求取得突破。
2.项目试点单位及内容:
(1)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探索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3)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匠学院,孵化拔尖人才,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探索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短期激励与长效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努力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5)北京吉利大学——改革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式、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
(6)广东省——完善劳务派遣工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二)地方层面试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点举措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选择一些地方和企业开展试点。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论述,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举措,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同时根据各自职责,针对试点内容对相关试点单位进行具体指导。试点单位所在地区,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作用的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完善协调联动,层层传导责任,形成齐抓共推改革试点的整体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三)切实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多渠道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产业工人的意见,认真梳理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关键问题吃透,把工作思路理清。进一步深化对《改革方案》等现有政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把握政策举措的出发点、着力点和切入点,找准用活政策依据,下大力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指导支撑作用。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出实招,推动试点工作效益最大化。
(四)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动力。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广大产业工人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试点举措的解读、试点进展的宣传、产业工人贡献的展示,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尊重产业工人、支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方案拟制。聚焦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拟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各试点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机构情况、联系人及方式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方案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二)信息报送。各试点单位每季度向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矛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重要进展、重点成果、瓶颈问题等可随时上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下发简报,宣传推广各单位经验做法和成果。
(三)工作总结。及时补充完善工作台账,对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认真研究思考对策,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部门、地方、产业和企业特色的改革试点成果。试点期满后,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将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如下:
changai@acftu.org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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