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血亲不得应聘!一地公告引热议
近日
#多地烟草局要求直系三代血脉不得应聘#
冲上热搜第一
这一热点,源于近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烟草专卖局发布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查询中国烟草官网可知,不仅山东,江西中烟、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山西省烟草专卖局、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安徽中烟、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等均提出类似回避要求。
甘肃省烟草专卖局给出的说法更为详细,称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在职职工亲属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烟草行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不得应聘下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也不得应聘上一级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录用人员隐瞒关系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也提出了任职回避要求,不过在其相关要求中提到:应聘者如与我系统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们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
上述任职回避或许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让系统内的职工子女报名录取。
事实上,亲属回避的规定,并非最新举措。202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就已下发。此外,《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也早已出台。
近几年的多次“国考”招考公告中对“亲属回避”也有明确的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一项早已有之的规定
为何上了热搜?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员表示,这其实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这或许说明回避制度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被强调和执行得还不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称,“细数近些年中央和各地的巡视反馈通报,‘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屡屡被提及。从领域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等国企”;并公开一个典型案例:2016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
这篇文章同时提到,“近亲繁殖”的方式也更加隐蔽。例如,根据亲属条件量身定制招聘要求,进行“个人简历式”招聘;再如,与其他单位进行条件互换、交叉安排。想方设法对回避制度进行规避,对这种小心思,监督部门也要及时察觉,提高监督灵敏度,尤其是要发挥大众监督的社会性力量。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教育公平这个“最大公平”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这次公众对于烟草系统实施已久的“三代血亲不得应聘”的老规定,反应如此强烈,指向的是对“近亲繁殖”的担忧,渴望的是唯才是举、凭真本事吃饭的公平竞争环境。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邓孝禹
责编:李建根 李茹玉
审核: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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