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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人请注意!醉驾新规今起施行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2023年版《意见》)。《意见》于今日(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以下简称2013年版《意见》)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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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杨月
校对:刘丽娟 平辛洁 邱天
责编:李建根 李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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