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袭警辱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首次联合发文!
重磅来袭!
公安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第一部!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态度坚决!《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了实际操作性,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操作性强!《指导意见》从行为定性、公检法机关办案协作、加强宣传等方面作出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明确回答了以下问题
01哪些情节以妨害公务罪定罪?★意见规定,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指导意见》规定对7类情形,酌情作进一步从重处罚,并一般不得适用缓刑。7种情形包括: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此外,意见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意见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准确认识袭警行为对于国家法律秩序的严重危害,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要综合考虑袭警行为的手段、方式以及对执行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指导意见》一图看懂
采写:付静
编辑:付静 谢俊思
监制:张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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