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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2020年5月7日,陕西省司法厅姚会芳副厅长带省司法厅及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来我市开展《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立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前往渭河岐山县蔡家坡段、陈仓区虢镇段、冯家山水库、千河千阳县城段实地走访调研,查看渭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8日上午,调研组召开了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渭各县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站、河务工作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市水利局汇报了我市近年来渭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司法局结合宝鸡实际,对该《条例》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认真听取与会单位对《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姚会芳指出,渭河流域宝鸡段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质;要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渭河流域治理能力;要按照高质量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宝鸡市司法局局长张文科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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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刘于铭
编 审:董鸿祥
编 辑:李晨阳
来 源:本号原创
期 刊:第3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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