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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民法典,感受新美好——陇县东南镇中心小学开展“民法典进校园”主题活动

法治宝鸡 2023-04-13

法律是青少年成长路上必备的“保护伞”,《民法典》的颁布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为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小小少年与《民法典》一起成长,宝鸡市陇县东南镇中心小学于近日开展了“民法典进校园”主题学习活动。

“作为一名小学生,《民法典》跟我们息息相关吗?”9月18日早上,陇县东南镇中心小学的孩子们带着这样的疑问,认真聆听了苟佩熊校长为大家带来一堂生动的民法典宣讲课,感受民法典即将带给自己的切身变化。

宣讲过程中,苟佩熊校长将《民法典》的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物权、姓名权、隐私权、监护权等内容,通过聆听这堂生动的法治课,学生们纷纷表示学到了满满的“法律干货”。

“以前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学生,法律离我很遥远,但听完苟校长的演讲后,原来我的名字、每天背的书包、跟我至亲的父母等,都跟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六年级的陈同学说。  

下午,各班级还进行了《民法典》法治演讲、征文活动、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手抄报评比活动等,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向全校师生普及《民法典》知识。

“民法典”主题班会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她还有一个名字叫‘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什么这么叫呢?因为她跟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跟我们每一个儿童也有很大关系哦。”班主任杨老师以《民法典》进校园之“与我们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主题,根据孩子们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通过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语言,引用一些贴近学生的动画视频,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孩子们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在互动提问环节,学生积极提问,现场氛围十分融洽。

“民法典”模拟法庭

在班主任景老师的带领下,一个个贴近未成年日常生活的事例,让六年级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也让同学们对“法”有了初步的认知,“法庭”上的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场面热烈,通过身边案例,进一步加深了法律的理解,提升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此次模拟法庭,以民法典中涉及的典型案件案件为蓝本,由学生模拟审判长、书记员、原被告、人民陪审员、旁听等角色。模拟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到“原告”宣读起诉书,从“法官”告知“被告”权利,到庭审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学生们将法庭审理过程演绎得真实完整。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让同学们学习了最新的民法典相关条例,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也强化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为营造“阳光校园”提供了法治力量。同学们意犹未尽,兴致高昂。

“民法典”手抄报评比

一二年级同学以“民法典”为主题办了一期法制手抄报。 通过这次活动使学生们建立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及在学习、生活中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了同学们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做一名既关心身边小事,又关注社会时事,更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良好公民。

“民法典”征文大赛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杨雨洁同学以唐诗《悯农》作为开场白,引出民法典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再有浪费行为,可就是‘违法’了!”四年级杨雨洁、尹思雅和张一帆同学在此次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民法典”演讲比赛

“同学们,有没有遇到过在放学的路上有陌生人,来拉你一下?摸你一下?”“如果有人不经你父母的同意,把你们的照片放到网上做广告图片,是侵犯了你们的什么权利?”三年级陈锦薇同学用这些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与同学们一起学习《民法典》规定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概念。告诉同学们,我国《民法典》全面保护人民的生命、身体、健康、肖像、隐私等各项权利,同时,告诉同学们要敢于向侵犯自己身体等行为说“不”,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此次主题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全体师生的高度评价和热烈反响。今后学校还将组织学生、老师、家长一同学习法律,进一步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引导孩子们从小养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有效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更有参与感的法治校园。

往期回顾


编     辑:李晨阳

编     审:董鸿祥

来     源:陇县共青团

期     刊:第825期

投稿邮箱:bjsfjbgs@163.com

联系电话:0917-326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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